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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当前达州市房地产业发展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终止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28号)中第八条、第九条事项。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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