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4月20日至2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二审了《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达州市2021年市级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各方面对接,做好《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三审相关准备工作,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实施。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大力发展“6+3”重点产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健康养老等领域短板,着力扩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技术装备投资;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创新抓好资金、土地、服务等保障,加强督促检查、高效调度,确保各类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努力构建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推动形成有序竞争、有益补充的生动局面。要继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开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兵、朱丰年、李梅、张玉华、罗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成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政,市政协副主席张洪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陶成列席会议。(程科 何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