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构建“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和“民营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0年8月3日,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上半年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及指数的报告。为科学监测和客观评价达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水平,以省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和指数评价体系为指导,结合达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实施方案”制定依据为《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9〕3号)及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和指数评价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监测体系的内容
1.指标设置:监测体系包括民营经济增加值、民间投资、税收、就业、外贸、创新活力、市场主体、金融支持、财政扶持、权益保护、党建11大类,具体涵盖68项具体指标。
2.监测范围:达州市,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
3.监测频率:每季度。
(二)民营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的内容
1.指标设置:评价体系包括发展主体、发展环境、发展动能、发展水平和发展绩效5个一级指数,具体涵盖25项二级指标。
2.计分规则:总得分为一级指数等权和,一级指数得分为二级指标单项得分的加权和。二级指标单项计算得分方式参考世界银行发展指数的“双限”计分方法,即设置上限和下限值。为体现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与无”的根本性差异,对达到下限的赋予50分或60分的基础得分,低于下限则赋分为0。同时,对发展规模类指标做对数线性变换,以反映边际递减效应。
3.评价范围:达州市,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
4.评价频率:每半年。
四、组织实施
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牵头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相关市级部门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前向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报送达州市、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民营经济发展监测体系”指标数据;每半年结束后次月25日前报送达州市、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民营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数据。市民营经济服务中心按季度发布《达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监测报告》,每半年发布《达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指数评价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以监测和评价体系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指挥棒”,建立“季度分析调度”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对监测和评价指标进行统筹调度。
五、成果运用
市委目标绩效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办)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数”情况纳入年度民营经济目标考核,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考核分值。各地部门要找准坐标方位,做足强项、补足弱项,奋力争先进位。各县(市、区)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要深入分析,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对标对表夯实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