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现就达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2月1日起,达州市各县(市、区)、高新区设立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进入我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按属地原则先行进入目的地集中监管仓进行产品信息查验、全面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二、货主应提前按要求向各地集中监管仓预约(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备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信息,约定运输车辆进入集中监管仓的具体时间。市内从事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人员应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
三、经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取得出仓证明后,货主须将对应产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出仓证明信息录入“e食安监”追溯平台方可出仓。
四、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食品经采样核酸检测阴性的,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批入库、整批出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
五、进口冷链食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照《达州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启动应急处置。
六、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购进、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须在本工作环节严格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e食安监”追溯信息(以下简称“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无“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的,不得购进、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
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对进入辖区的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国内冷链食品,参照本通告要求落实防控举措。
八、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能够提供专业机构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可进行生产销售,不能提供上述两个证明的须进入集中监管仓查验、采样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毒。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对于不配合进入集中监管仓、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一信息”、不如实填报信息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肃查处。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本通告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达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达州市集中监管仓名单
1、达川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中青路6号;联系人:吴显权;联系电话:18682838253
2、通川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通川区磐石镇王家桥村;联系人:侯忠平;联系电话:13982888811
3、大竹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大竹县东柳街道黄家坝社区;联系人:廖似友;联系电话:18784854188
4、开江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开江县普安镇新河村2组;联系人:廖蜀;联系电话:13778302060
5、万源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万源市秦巴商贸物流园C区万源市爱家商贸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冷冻库;联系人:严纪;联系电话:13684245432
6、宣汉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社区永安大道西商农产品(冷链)物流园A16栋12号;联系人:刘向;联系电话:18808185988
7、渠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渠县中滩镇纳里印象闲置厂房内;联系人:邓杨;联系电话:13808247593
8、达州高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地址:达州高新区秦巴轻工园电商大楼底楼;联系人:王夙成;联系电话:13458175007;联系人:商渝江;联系电话:137783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