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办函〔2019〕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4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加强对全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全省对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郭亨孝 市长
副组长:丁应虎 副市长
成 员:张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远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
唐志坤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 成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晓波 市民政局局长
李 敏 市财政局局长
熊明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袁 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建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增敏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国洪 四川煤监局川东监察分局局长
常 荣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唐志坤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