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推进“平安达州”建设,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新风,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与火魔斗争的廖中平、勇救落水儿童的王迎春2名同志“达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现金1万元。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廖中平、王迎春2名同志为榜样,大力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在全市营造人人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的良好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及时发现和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依法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让见义勇为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达州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