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办函〔202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等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坚持依法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围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加强法律问题研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通告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审核力度,确保所有疫情防控措施于法有据。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依法透明公开疫情信息。加强对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强化防疫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做好涉疫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防疫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依法防控的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据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征求制度,清理和废止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搭建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税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依申请事项“办事不出乡”,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强化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开展中介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依据省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对接全省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现场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建立完善县、乡、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严格贯彻落实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提高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 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的衔接机制,合理分配立法资源,提升立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完善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优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探索建立专家协助审核审查制度,推行备案监督交叉审查,完善结果通报机制和考评机制。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审,实现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部进入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备案监督平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八)严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建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力度,推动司法所全程参与属地党委政府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治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动态检验行政决策效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依法赋予综合执法局职责权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建立行政执法与纪委监委联合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量化系统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培训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市行政执法数据统一公示、一站查询,实现对全市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主体等信息的综合管理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公开选聘特邀监督员活动。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实施常态化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正确履职。〔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三)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科学管理,引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优质规范、创新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十四)建立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认真执行《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改革人民调解协会组织,规范行业管理,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建立完善行政仲裁相关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五)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法律性质、复杂程度、涉案金额以及影响力等因素实行不同的审理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制度,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队伍“准入”门槛,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办案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十六)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七)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千村善治”工程,探索“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改进工作指导方式,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八)健全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援助机制。鼓励乡镇(街道)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推进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重点做好涉疫纠纷、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九)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70%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规范化。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规范驻外法律援助指导站、工作站运行工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三台融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二十)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常态化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学用结合,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工作考核、干部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开展总结评估。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自查评估和接受第三方评估各项工作。分类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典型案例挖掘、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