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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达州市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067


达州市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城镇和危化品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206月至2021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思路,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夯实基础,整治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单位主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三)主要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市总体建成责任落实、救援高效、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的消防工作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更加完善有效,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全民防火灭火意识明显提高,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发生。

二、风险分析

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地下、综合体建筑,老旧居民区、街道社区、消防站等进行调研及风险评估,完成了《四川省达州市城市建成区火灾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报告》我市城市建成区消防安全等级评为III级,即火灾风险为高风险级,处于较难控制的水平。

(一)高层、地下、综合体及人员密集场所。部分建筑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尤其是建筑年限较早的建筑较为突出,消防车道、安全通道被占用堵塞严重,消防设施设置存在缺陷,未能按要求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用火用电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人员能力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等问题。

(二)易燃易爆场所。部分单位灭火器配置及维护方面不到位,消防给水设施的设置维护不满足规范要求,自动报警系统未能正常运行,消防管理档案不完善、消防控制室操作员持证上岗人员不足等。

(三)消防站及救援装备。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远超《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小型消防站均为租房临时改建,建筑规模不足,远小于小型消防站的最低要求。部分消防站人员紧缺、装备不足。主战消防车性能偏低,车辆超期服役严重。专业队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有待加强。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配置不齐,管理不到位。

(四)消防水源及道路。部分路段无市政消火栓或消火栓间距过大、部分消火栓管理不到位存在无水等情况。城市消防车道占用、堵塞,社区内消防车道狭窄、被占用较为普遍。

三、 整治重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不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消防安全职责不清、形势不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认识不到位,对如何采取有效举措来应对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工程项目缺乏深入分析思考,在推动破解体制性、机制性、瓶颈性难点问题上存在畏难情绪的问题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防火灭火机制体制改革、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不落实。政府常务会、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不经常;未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工作合力;消防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未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支援、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未组织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不到位,党政领导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责任不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未按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分工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行业部门未落实监管责任,未认真落实三个必管要求,推动社会单位切实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在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不到位;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不够有力,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问题。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老旧居民楼院、福利养老机构、易燃易爆等单位未能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未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巡查、演练、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定预案、未对电气和燃气线路维护、检测的问题;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问题;未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整治的问题;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和隐患整改问题。

(五)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城市消防站保护面积过大、小型消防站建筑规模不足、人员紧缺、装备不足的问题;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配置不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部分路段无市政消火栓或消火栓间距过大,以及消火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未开展县(市、区)、重点镇城市消防专项规划以及其他乡镇消防专篇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未将消防站、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消防车道、消防通讯和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基础建设与公共消防设施未同步实施。

(六)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和实战攻坚能力不足,跨区域机动增援能力不强,人员构成、装备配备、车辆编组、训练科目等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对应急救援新领域、新科技、新战术学习研究不够,实战化训练少,自身综合素养与新职责新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政府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不够,企业专职消防队督促指导不够,社会志愿救援力量规范引导不够,日常联勤联训联战机制不够健全,救援合力和整体效能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专职消防队专业技体能不高的问题。未按照目标任务在全国重点乡镇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在其他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火灾高风险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火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深入的问题;重点单位、高危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不足的问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特别是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缺乏的问题;参与消防宣传人员、阵地和内容创新不足、消防宣传无法实现全员全域覆盖等问题。

(八)装备技术方面。重点整治消防车性能老化,超期服役的问题;城市主战消防车系列化编成不到位的问题;车辆结构配置不够完善的问题;消防车辆智能化水平较低的问题;未进一步开展装备实战化效能测试,依据队站辖区危险源情况,合理调配现有装备,科学新购实战所需装备,提高装备的实战化应用的问题;应急通信关键设备和高精尖装备未配齐配强,重大灾害应急响应通信保障机制和方案未优化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社会救援力量未纳入调度指挥体系。

(九)火灾防控方面。重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多合一和宗教活动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区域治理不彻底;基层派出所、乡镇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未能有效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的问题;未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工作机制、未能深化综治平台消防网格化管理系统运用,提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效能的问题;未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等手段,挂牌、公布、曝光、处理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城市智慧消防建设迟缓的问题。

(十)监督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火灾防控源头把关不严,事中、事后失控漏管的问题;行业部门未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管理的问题;未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解决消防隐患的问题;未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未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的问题;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不规范的问题。

四、 整治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齐抓共管。市政府成立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清单,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高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各地每季度和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露熹,联系电话:2187026,邮箱:1173220463@qq.com)。

(二)严格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改正,能改正的立即改正;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与责任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明确专人盯防,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强有力的人防技防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并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夯实基础建设,提升防治水平。各地要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障市政基础建设与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实施,全力提升城市整体火灾防控治水平。要务实推进县(市、区)和重点镇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其他乡镇消防专篇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建强水域救援、石化专业处置队,加强轻型地震搜救队、高层建筑火灾专业处置队、抗洪抢险救援队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因地制宜解决城市消防站建筑规模不足、人员紧缺、装备不足的问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要建齐建强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灭早、灭小的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火灾高风险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领作用,组织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进行防火宣传,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员全区域覆盖。要加大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达到警示一个案例,教育一个行业,引导全民安全的目的,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逗硬督导问效,确保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督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附件:达州市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专项整治任务分工

 

 

附件

 

达州市城镇和危化品防火灭火

专项整治任务分工

 

1.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体制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委目标绩效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4.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5.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队伍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7.宣传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8.消防装备与技术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

9.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10消防监督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