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办函〔202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全市工业企业融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由市经信局牵头的达州市工业企业融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
附件:达州市工业企业融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达州市工业企业融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市工业企业融资工作,统筹推进工业企业与金融相互融合、互动发展、共创价值,建立达州市工业企业融资协调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融资工作的实施;研究拟定促进全市工业企业融资发展的重要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交流和通报工业企业融资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跨部门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与问题;指导各县(市、区)推进工业企业融资工作,总结推广相关经验;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达州中心支行、达州银保监分局组成,市经信局为牵头单位,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建立联合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的同志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先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工业企业融资统计框架,市发改委、市统计局、人行达州中心支行、达州银保监分局等成员单位每季度首月28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工业企业融资统计监测数据。各成员单位每年1月、7月25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12月底,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建议;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在本部门的落实;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达州市工业企业融资协调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第一召集人:杜海洋 达州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李晓钟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大兵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李 政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张顺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曼妮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 佐 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 川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屈纪勇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 勇 人行达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满益滔 达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何 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