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函〔202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市与区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市与区收入
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0〕5号)精神,进一步理顺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区级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特制定该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调动市、区积极性,稳定分税制改革及市区财政体制调整以来形成的市与区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收入划分等一系列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权责对等的原则,合理确定市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三)稳步推进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完善市与区收入划分,增强各级政府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能力。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税分享比例稳定。根据《达州市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达市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对各区征收的增值税省以下地方留存部分,市与区按50:50的比例进行分享。
(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长效机制,结合财政收入形势确定退税规模,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保持分担比例不变。在此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权责对等的原则,合理确定市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切实减轻各级财政压力。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三)理顺市与区财政体制。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财税收入体制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共享税种范围和收入分享比例,不断完善税收收入征管体制,逐步建立分享合理、专税划分科学的市与区收入划分体系和均衡协调的市与区财力格局。建立完善转移支付分配与现行财政体制、事权划分相协调的机制。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四)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市级税务征管稽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全市税收的稽查力度,市级对各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混级混库、违规多征超征、违规减免缓征等行为开展稽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查补的违法违规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外,其余全部缴入市级国库。
(五)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强化相关职能部门非税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稽查,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全面执行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市与各区收入划分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抓紧制定落实改革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改革,协助做好对各地区各行业改革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
(二)严肃财经纪律。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人为干预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突击做基数。各区要按本方案要求推进改革,严肃查处干预企业经营、操纵税源分布、地方市场保护等违规行为,防止为了短期和局部利益,搞违规政策洼地。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改革后税收征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偷逃骗税行为,坚决堵塞征管漏洞。
(三)推进配套改革。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地区财政管理体制,理顺收入划分关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调整市区收入划分改革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创造条件,确保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