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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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206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草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达州实际,现就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锁定数据。各地要进一步核实存栏的禁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进一步加快编制方案。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精神抓紧制定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方案,细化补偿标准办法、转产转型支持政策,对禁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合法主体给予适当补偿。

三、进一步加大处置力度。各地要在准确掌握野生动物养殖种类和数量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的要求科学分类处置,稳妥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退出工作,外来物种不得放归自然坚持综合施策,帮扶退出人工繁育主体转产转业。

四、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要深入从业主体和养殖户开展走访交流,大力宣传《指导意见》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从业人员提高意识。各地要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加强与野生动物养殖户交流沟通,密切关注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和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限,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林业、农业农村、扶贫、财政、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取得实效。特别是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场所、繁育场所、网络交易信息平台,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依法整治取缔违法违规交易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交易活动,彻底斩断乱捕滥猎、走私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的利益链条,形成联合执法打击的高压态势。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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