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0170819001 (补报资料) | 通川区西外镇树仁街老兵烧烤、万州烧烤烤鱼大排档、灌县老妈砂锅串串占道经营,噪声污染严重,希望根治。同时建议督察组设置电子邮箱举报途径 | 达州 | 油烟 | 8月20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王景弘牌挂督办,责成市城管执法局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滇式老兵烧烤门市位于通川区体育路97、99、101、103号,店内面积6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烧烤,经营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万州烤鱼烧烤大排档门市位于通川区体育路93号,经营范围为火锅,店内面积9.8平方米。 (三)灌县老妈砂锅串串经营场所位于通川区树仁街1、3、5、7号门市,店内面积约5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火锅。 二、调查情况 (一)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树仁街老兵烧烤、万州烧烤烤鱼大排档、灌县老妈砂锅串串占道经营”的问题 经调查,三家店在经营期间均存在占道经营行为。8月20日17时55分,城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三家餐饮门市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其中滇式老兵烧烤、万州烤鱼烧烤大排档未营业,灌县老妈砂锅串串在营业中,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询问相关情况,三家餐饮经营业主均承认经营中存在占道经营行为。 (二)关于三家餐饮门市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接群众举报,8月17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区域噪音排放情况进行测试,三家餐饮门市均存在噪声排放超标问题。该区域未发现制噪音源设备,其噪音为用餐顾客(尤其是店外用餐顾客)喧闹所致。 | 是 | 一、立案查处 8月22日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对滇式老兵烧烤、万州烤鱼烧烤大排档、灌县老妈砂锅串串占道经营行为立案调查,拟对3家经营者各处以2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 二、部门联动 8月22日,市城管直属一大队会同通川区工商局、通川区环保局、通川区食药局对该路段商家证照办理情况调查处理;同时函告通川区朝阳派出所协助管理该区域噪声扰民行为。 三、回访情况 8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周边附近居民进行了走访,告知该举报问题处理现状及下步工作措施,附近居民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已责令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三中队2名执法人员向执法大队作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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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信20170819171 | 达州市通川区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噪声、臭味、污水、煤锅炉废气、生产废弃物等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复兴镇孙家坪村居民生活 | 达州 | 水、大气、噪声 | 8月20日接件后,通川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副区长庞福佑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达州市鑫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法定代表人姚红,主要从事生猪收购、定点屠宰加工、肉品批发销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孙家坪村1组、达州市经开区幺塘乡阁溪村4组,占地52.8亩(其中经开区占地23.313亩),设计规模年屠宰量30万头。2013年2月该公司屠宰场迁建至此,2015年投产。2014年2月20日由通川区环保局补办了环评手续(通区环审函〔2014〕3号),2016年5月1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达川环监验字〔2016〕第03013号)。2017年1月重新取得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为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屠宰场夜间屠宰噪声扰民问题。该公司屠宰时间多集中于每晚23点至次日凌晨4点,夜间最大A声级为56.9dB(A),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二)关于屠宰“臭味”影响孙家坪村居民生活问题。该公司建设过程中将屠宰车间和待宰车间由封闭式设计调整为半封闭式,取消了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完全隔离臭味。垃圾未日产日清堆积发酵,导致产生臭味。(三)关于屠宰“污水”严重影响环境问题。该公司屠宰场4km长的废水排放管道有3处破损未修复,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四)关于屠宰“煤锅炉废气”严重影响环境问题。现场发现该公司屠宰场内有一台燃煤锅炉,不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现场仅1台燃气蒸汽锅炉,未按环评要求“一开一备”。(五)关于屠宰“生产废弃物”严重影响环境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生产固废未存入工业固废暂存间;焚烧炉飞灰和焚烧残渣未按要求处置;未设置大型带盖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
| 是 | 一、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情况 (一)立即实施整改。截至8月20日,该企业屠宰场已在面向居民居住方向安装了隔音板;废弃物干湿分离机已经加盖了遮雨棚;场内、圈舍遗留死角已全面消毒清洗,生产垃圾日产日清,消除了臭味源;破损的排污管道已经修复;燃煤锅炉已切割并搬离了锅炉房;固废存入工业固废暂存间;已建立焚烧炉飞灰和焚烧残渣记录。(二)限期实施整改。责成该公司一周之内按“一开一备”的要求设置备用锅炉;2017年8月31日前,设置大型带盖垃圾收集桶,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责任单位环保局)(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完善记录记载台账。 二、查处违法行为 2015年7月,通川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处罚3万元;2017年1月11日,达州市环保局以《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市环法罚〔2016〕18号)对该公司处罚5万元。2017年,8月23日区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通川罚告字〔2017〕24号),拟处罚款15万元。 三、回访情况 8月21日,回访人员对紧邻屠宰场的经开区幺塘乡阁溪村3组、通川区复兴镇孙家坪村1组8户村民进行了回访,被访村民均表示对处理情况满意。 | 通川区纪委对该信访件进行了初核,拟对7名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