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18批 2017年9月1日) | |||||||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4001 |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楠木村腾王龙养殖有限公司,养殖规模大、数量多,无任何环保设施,粪便、污水全部直接暗排放至旁边的河里,致使河水污染变成臭水沟。严重影响周边赵家镇居民的正常生活。 | 达州 | 水 |
8月25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挂牌督办,责成市农业局牵头,会同达川区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达州市腾珑养殖有限公司,位于达川区赵家镇楠木村9社双映河两边,现有圈舍面积20000余m2,存栏生猪7600头(其中母猪1450头,育肥猪6150头)。该猪场建有沼气池300m3、三级沉淀池1250m3、厌氧池540m3、曝氧池740m3、污水收集池650m3,干湿分离机2台,压滤机1台(调试中),吸粪车1台,粪污转运车1台。2008年3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庞厚炳,2008年投产养猪,2009年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场2008年取得了原达县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但至今未通过环评验收。目前该养猪场位于赵家镇场镇规划区内,属于禁养区,已纳入关闭(搬迁)场名单。 二、现场调查情况 8月25日上午,市区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存栏生猪7600头,虽建有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环保设施,但与养猪场粪污处理技术规范要求的设施设备不配套,且设备运行不正常。整个猪场粪污处理设计是不标准的,无规划,污水处理程序混乱;台账记录7600头生猪所产生的粪便几天才转运一车不符合粪便处理的相关要求;干粪未经堆集发酵直接装袋、放入临时堆集点,该临时堆集点仅有简单雨棚、四周无任何防漏防渗挡墙,造成粪污水横流,达不到粪污不外流的要求,装粪编织袋也未按规范回收处理;场内猪粪干湿分离和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沟盖板破烂、雨水沟粪污存积。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成立即整改 调查组当场指出了腾珑公司对周边环境污染的问题,责成达川区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落实了政府挂包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按照《关闭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在2017年底前按时关闭(搬迁)腾珑公司养殖场,并要求公司在关闭或搬迁前严禁污染环境。目前,该公司即将完成干粪堆集池和发酵池,完成了猪场外双映河清淤,已建立粪污消纳台账。(责任人:庞启来,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区畜牧食品局、区水务局、赵家镇人民政府。) (二)查处违法行为 达川区环保局于8月28日对腾珑公司文翰养殖场私设暗管排放废水行为罚款10万元,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达川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达川区公安分局于8月28日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决定。区环保局并对8月25日发现的“达州市腾珑养殖有限公司干粪集码场在装袋时有少部分干粪撒落在堆集场外,污染堆集场周边环境”的行为,作出立案调查决定。 二、回访情况 调查组人员于2017年8月28日下午,组织召开当地群众代表会议,向群众通报了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并对达州市腾珑养殖有限公司周边10位村民进行了回访调查,村民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
无 |
达川区环保局于8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场养殖废水收集池沿河沟的边坡底部有一根直径约30厘米的暗管,养殖废水通过暗管排入河沟,对河沟造成较大面积污染。8月25日,调查组现场发现该公司养殖场干粪堆集场在装袋时有少部分干粪撒落在堆集场外,污染堆集场周边环境,达川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8月25日,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养殖场边河水进行抽样检测,其结果为劣V类水质。调查组现场察看该养猪场旁边的河水被污染变成黑臭水沟,事实存在。8月25日下午,调查组走访该养殖场周边10位住户,绝大多数都认为河水变臭对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调查组一行也感觉到河水有臭味,充分说明臭水沟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三、新发现的问题 调查发现该场养殖场内沼气池旁未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所有粪污处理设施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调查发现还存在“未验先产”的问题。因2009年达川区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该公司处于禁养区范围内;2011年赵家镇启动场镇规划,所以该公司建成至今一直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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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824007 | 达州市大竹县东柳街办事处汇合村3组张明、杨乃敏分别修建两家养殖场,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属于粗放养殖,污水外流污染水源,粪便任意堆放臭气熏天。 | 达州 | 水、大气 |
8月25日接件后,大竹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刘杰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张明、杨乃敏两家养猪场”均位于大竹县东柳街道汇河社区3组。一是被举报人“张明”实为张兴明,于2002年在离住房约50米处建的1个养猪场,现存栏母猪6头、乳猪12头、仔猪11头。二是杨乃敏于2006年在自家住房旁和离住房约50米处建的2个养猪场,2个养猪场共计存栏母猪11头、乳猪30头、仔猪52头。 被举报的两家养猪场均属于规模以下的养殖专业户,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但均位于禁养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大竹县畜牧食品局、环保局、水务局会同东柳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调查,这两家养猪场有沼气池、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粪尿被周边农户用作农家肥。但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规范。根据《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规定“养殖专业户应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被举报的3个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均不规范。其中,张兴明的养猪场有沉淀池40m3,沼气池已垮塌,无干粪堆积场,猪粪用桶装露天存放,生猪尿液进入沉淀池;杨乃敏的2个养猪场有沼气池27m3,但不能正常使用,有沉淀池13m3,无干粪堆积场,猪粪用桶装露天存放,生猪尿液进入沉淀池。 (二)养猪场的粪尿发出的臭味影响周边住户生活。被举报的养猪场干粪仅用桶装露天敞放,粪尿未经沼气池有效发酵,现场调查时能闻到粪臭味,同时走访周边群众16户,部分群众反映能闻到养猪场散发出来的粪尿气味。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大竹县东柳街道办事处于8月25日上午分别书面通知张兴明、杨乃敏两位业主,责令其立即停止在禁养区内从事生猪饲养的行为,并在8月26日之前搬迁至适养区或关闭拆除。8月25日下午,张兴明、杨乃敏两位业主向东柳街道办事处提出自行关闭拆除的申请。8月26日,业主杨乃敏的2个养猪场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地面建筑物清理,住房旁的养猪场用地已转为空坝,另一处养猪场已复耕;业主张兴明的养猪场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地面建筑物清理,土地已复耕。 鉴于这两家猪场为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均处于禁养区内,但业主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自愿申请拆除猪场而免于处罚。 二、回访情况 8月26日,大竹县畜牧食品局、东柳街道办事处回访了事中调查走访的16户周边住户,他们对两家猪场的处理措施及业主自愿拆除猪场的行为均表示满意。 |
大竹县监察局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
3 | 信20170824008 | 达州市大竹县东湖水库公园两栋电梯楼(东湖湾楼盘、水岸香榭楼盘、天誉城楼盘)将污水直排入湖,严重污染环境 | 达州 | 水 |
8月25日接件后,大竹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淳伟波同志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举报人反映的“两栋电梯楼”实为“东湖星座”在建项目,由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四川飞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分为A、B两栋,建筑面积50114.23平方米,2017年1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建设中。(二)举报人反映的“天誉城楼盘”实为“东湖天誉城”在建项目,由四川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四川金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筑面积248067.37平方米,2016年1月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正在建设中。(三)举报人反映的“水岸香榭楼盘”实为“金阳水岸香榭”小区,由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成都市第七建筑公司承建,建筑面积117544.59平方米, 2012年12月验收备案后交付使用。(四)举报人反映的“东湖湾楼盘”实为“东湖湾”小区,由四川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四川竹凌建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等单位承建,建筑面积241735平方米, 2013年3月验收备案后交付使用。 以上4个项目环评手续已完善,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等环境敏感问题。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在建项目“东湖星座”,工地临时厕所配套的化粪池出水管接入东湖,施工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流入东湖,存在临时生产生活污水经简易设施处理但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东湖的问题。 (二)在建项目“东湖天誉城”,虽生产生活污水接入了城市污水管网,但工地内裸露的临时排污管道有三处破损,开裂长度为2-3厘米,易造成污水外溢。 (三)“东湖湾”小区2号门、车库大门和“金阳水岸香榭”小区侧门未设置截水沟,地表水未收集,直排至环湖路,后流入东湖。 (四)“东湖湾”小区两住户(K幢、L幢)私自安装排水管,将私家花园内的地表水直接排放至环湖路上,后流入东湖。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限期整改。1. 针对“天誉城项目工地内裸露的临时排污管道有三处破损,易造成污水外溢”问题,大竹县住建局向当事人四川金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大竹县住建领域环境保护督办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27日前完成整改,确保污水不外溢。8月25日下午,已完成整改。2. 针对“东湖湾小区2号门、车库大门和金阳水岸香榭小区侧门未设置截水沟,地表水未经收集排至环湖路,后流入东湖”问题,大竹县住建局分别向当事人四川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大竹县百岛湖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8月28日前,在以上3处位置增设截水沟并安装水篦子,确保地表水接入城市管网。8月28日上午,已完成整改。 3. 针对“东湖湾小区两住户(K幢、L幢)私自安装排水管,将私家花园内的地表水直接排放至环湖路上,后流入东湖”问题,大竹县住建局向四川东湖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大竹县住建领域环境保护督办通知书》,责令其督促“东湖湾”小区私设排水管的两住户在8月27日前,自行拆除排水管,确保其私家花园内的地表水不入东湖。8月26日上午,已完成整改。 (二)查处违法行为 针对“东湖星座”项目“临时生产生活污水经简易设施处理但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湖”的违法行为,大竹县城管执法局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四川飞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2017年8月28日18时前安装完成工地污水排放设施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若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2017年8月28日18时,大竹县城管局、住建局现场检查,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大竹县住建局回访大竹县东湖水库附近群众10户,均对该件处理情况及整改情况表示满。 |
大竹县监察局对负直接责任的县质安站工作人员张某某予以约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质安站副站长吴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
4 | 信20170824182 | 达州区达川区石板镇长青村一社村民承包达川区斌郎乡中峰村六社一片果园,经过5、6年时间打造、栽培,正当果园果树挂果时,果园600米处建起了玖源化工厂,该厂2010年建设使用后,导致果园果树只开花、不结果,养的鸡也大量死亡,年年亏损。从2012年开始反映情况至今也未得到解决。 | 达州 | 其他 |
8月25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和经开区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斌郎乡中峰村果园位于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东南方703米外,1995年建成,属中峰村六组集体所有。农户陈武英的丈夫唐道成于2002年12月19日从董明平手中转包至2019年12月止,期限17年(董明平承包期限为199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总承包费用600元),一次性转包费9000元。果园系坡地,面积约35亩。内有梨、李、桃、柑桔、核桃、枇杷、柿子等多种果树。 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是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该公司一期主生产装置系从美国引进的年产40万吨合成氨和45万吨尿素装置。装置于2010年8月7日建成投产,采用当今世界较先进的荷兰斯塔米卡邦公司(Stamicarbon)的改进型二氧化碳汽提工艺。该公司于2007年5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取得安全生产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12年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2012年6月开始安装在线监控系统,2013年3月该公司列为全国重点监控区域。2015年进行了排污许可证的换证和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的换证,2015年3月完成环保验收。 二、现场调查情况 从2017年8月25日开始,案件办理组先后走访调查了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经开区相关部门、中峰村六组果园业主和周边8户群众,形成调查笔录25份。 (一)投诉人反映的“果园养的鸡大量死亡”问题 经向达兴能源二甲醚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方负责人调查询问,2011年9月左右,达兴能源二甲醚项目10千伏电缆迁改,需建铁塔途径该果园,时值鸡瘟流行,该投诉人养殖的鸡也出现死亡现象,于是该投诉人认为是施工作业人员频繁往返该区域将病菌带入,导致鸡染上鸡瘟死亡(投诉人自诉鸡死亡1000只,但具体数量无从核定),要求施工方予以赔偿。施工方以相邻地方也存在死鸡现象、属鸡病多发季节、与施工方无关为由拒绝赔偿,投诉人便强行阻工两个月之久。为推进项目建设,斌郎乡政府、堰坝派出所多次派人调解无果,施工方便给予投诉人4000元鸡死亡的赔偿金,另外还补偿了2500元翻土及果树损失费。赔偿之后,项目得以推进,至2017年8月25日此次举报前,投诉人再未提过鸡死亡的赔偿诉求。 (未完待续)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环境保护后评估工作(责任人:张玉红,达州经开区副主任,责任单位:达州经开区环保分局)。 (二)达州经开区信访部门加强信访调处。达州经开区副主任邓剑及党政办要针对群众信访诉求,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调解回应,避免积案、激化矛盾。 (三)达州经开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达州经开区纪工委务必针对投诉人从2012年开始反映情况至今也未得到解决的情况,对斌郎乡和个别部门在处理信访案件中对老百姓诉求没有积极回应的情况予以追责问责。 二、回访情况 调查处理后,先后对果园业主和果园周边四户村民进行了回访,陈武英和三户村民反映近一段时间政府加强了监管,企业重视了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减少了,与前些年比好得多,表示高兴和满意。 |
达州经开区纪工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
(二)投诉人反映的“自玖源化工厂2010年建成使用后,导致果园只开花不结果”的问题 经调查,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有固态、液态、气态三种形态的排放物。 1.固态排放物: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等。通过检查,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对生活垃圾做到了分类存放,并送到达州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公司设备检修更换下的废催化剂、废铅蓄电池和废油等。危险废物产生后全部暂存于厂内专用危险废物库房(固废物库房满足“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三防措施),其中废铜锌催化剂委托尉氏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收集处理、废镍催化剂委托广汉市金炉料有限公司收集处理、废油委托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2.液态排放物: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液态排放物为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调查,玖源化工标高342.222米,中峰村果园标高354.284米,玖源化工低于中峰村果园12.062米。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在对废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用管道输送入该公司配套的污水处理站,通过格栅渠后进入调节池、反应池等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装有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达州市天和污水处理厂(系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不直接向周围环境排放。3.气态排放物: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气一是一段转化炉排放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烟尘;二是细微产成品颗粒物及少量无组织氨排放。经测量,该公司造粒塔距中峰村六组果园最近距离为703米。根据四川省环保厅公示的废气监督监测结果显示,达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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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至28日,调查组先后5次到中峰村果园及周边农户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相关知情人。经实地查看,果园附近四周农户栽种的农作物和果树的生长及结果物无明显异常。目前中峰村果园内桃树、梨树、李树落叶严重,李树叶片发红发黄,并有穿孔;柿子树、柑橘树上有绿色叶片,柑橘树上有绿色果实。果园病虫害严重,部分核桃树、梨树树干已被天牛幼虫钻空。果园内杂草丛生,管理房久未使用。经询问业主,果园平时的管理主要是施肥(一年施肥2-3次,分别是在正月、五月、十月)、除草(先是人工除草,后面是施用百草枯和草甘膦,草甘膦用得多一些,百草枯用得少一些,一般一年1-2次)、病虫害防治(每年打3-4次农药,开春之后就开始打)。该果园在农药、化肥、除草剂的使用上不科学。据测量,果园位于厂区东南方向,常年主导风向是东北风,从东北向西南方向吹,主导风向与果园位置成直角。经农业局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讨论分析,认为果树只开花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土、肥、水管理水平、病虫害防治、花期气候、产地环境等。从2012年起,唐道成到煤矿打工,其妻陈武英将主要精力放在信访上面,对果园开始疏于管理,2014年后便不再管理果园。从果园现状并结合省农科院土壤肥料研究所2014年11月19日出具的调查说明看,初步判定该果园果树只开花不结果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管理粗放,病虫害严重;二是施肥不当;三是滥用除草剂;四是土壤瘠薄,属钙质紫色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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