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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8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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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大竹县双马垃圾场臭气漫天,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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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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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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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副市长王景弘挂牌督办,责成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会同大竹县委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大竹县双马垃圾场”实际名称为大竹县双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双马社区11小组和黄家乡建泉村6组,服务区域为大竹县城区及周边部分乡镇。该厂总投资1800万元,占地64亩,设计总库容89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3年,2004年取得环评手续(省环评表发〔2004〕003号),于2007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由大竹县双马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管理。2017年5月4日至9日,渗滤液出现不能正常运行情况,5月10日恢复正常生产,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平均每日产生渗滤液90吨,日处理约55吨,剩余渗滤液积存于库区调节池和应急调节池内。该厂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2011年启动3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工作,并于2015年10月全面完成3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120户的搬迁任务,350米至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还有34户没有搬迁,目前,该填埋场已临时封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8月22日接件后,市城管执法局干部阳宗平于当日上午率队前往现场调查处理。今年1月,该垃圾填埋场开始整改,不再填埋垃圾,仅作为临时的生活垃圾中转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全部由此中转运至达州、广安等地处理。今年4月以来,完成了该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环保整改工程,对填埋库区生活垃圾进行了碾压覆土覆膜全覆盖,填埋库区生活垃圾的臭气已得到很大程度控制;同时,在该垃圾填埋场东北角平场500平方米建成临时垃圾中转平台,待转运的垃圾在此临时堆放,在填埋区50米范围内能闻到明显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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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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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一)立行立改消除臭味。8月22日上午,大竹县委、县政府明确副县长陈勇为此次双马垃圾场整改的责任领导,要求立即落实4项整改措施:一是对城区环卫小车收集清运而来的垃圾及时装车外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对未能及时外运确需临时堆放在中转平台的垃圾及时覆膜,加大该处防蚊蝇除臭消杀的频率和剂量;三是采购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测定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的搬迁工作。8月24日中午,市城管执法局案件调查人员现场查看,垃圾转运平台临时堆放的垃圾已进行了覆盖和消杀。为切实解决临时中转平台垃圾转运不及时,防蝇除臭不彻底的问题,8月29日、30日,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大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临时中转平台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和《大竹县双马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含临时中转平台)卫生防护距离测定的实施方案》。(责任人:陈勇,大竹县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城管执法局)
(二)开门整改接受监督。一是由大竹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勇牵头,大竹县城管执法局将双马垃圾处理厂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做成展板,于8月23日上午,邀请黄家乡、白塔街道的村社干部和周边群众约80人召开现场办公会,听取群众意见,并现场采访群众,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同日上午大竹县人民政府还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58人到现场视察环保问题整改情况,得到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二是大竹县电视台制作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专题节目,已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三)实施行政处罚。2017年8月22日,大竹县城管执法局发出《督办整改通知书》,要求大竹县双马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垃圾及时转运处理,对未及时外运临时堆放在中转平台的垃圾及时覆膜,加大消杀频率和剂量,防蝇防臭。8月27日,大竹县环保局对大竹县双马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填埋场未验先产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贰拾伍万元。
二、回访情况
8月24日中午、晚上,市城管执法局及大竹县黄家乡、白塔街道办事处分别开展了走访工作,周边群众对该件处理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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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2人。8月25日,大竹县委组织部对大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甘某某、副所长(大竹县双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某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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