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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2017081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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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长江食品生猪杀猪场污水、噪声、臭气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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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州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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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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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接件后,市农业局副局长熊建平组织达川区畜牧食品局、环保局、安监局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此举报案件与信20170810054、信20170814061、信20170816143举报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件,达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是达川区A级定点屠宰场,该公司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9月建成投产,占地30亩,设计规模为年屠宰生猪量20万头,冷冻能力1000吨。公司内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内脏处理间、无害化处理间、检疫检验室、冷库、制冷机房、综合办公楼等。该公司2008年7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投产验收后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09年2月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2014年5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现场调查情况。
1.该公司用排出的废水冲洗猪圈、院坝等,存在污水外溢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2.该厂内猪叫声和设备噪音明显可听。8月20日,在该公司生产期间对3个点位开展两次夜间噪声监测,其中厂界南面1米处、厂界西面1米处检测值分别为64.8、61.8;58.8、59.6,均超过55分贝的噪音标准。
3.在厂内中转场、污水站、待宰圈舍周围有明显臭味,在厂界外附近可闻到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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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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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情况。
(一)严处违规企业。达川区环保局已对长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问题。
(二)已完成整改情况。针对该公司冻库(液氨)安全隐患问题,已更换新的防毒面具、标准洗眼器、手持氨气检测仪器和氨浓度报警阀。
(三)正在整改问题。臭气治理问题:已聘请专业公司制定了达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站加盖除臭工程技术方案,整治工作11月底前完成(责任人,达川区政府副区长宁小礼,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
(四)企业搬迁问题。根据达川区工业项目“退城进园”相关规划,该公司已纳入搬迁规划,9月15日前制定搬迁方案(责任人,达川区政府副区长庞启来,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
二、回访情况。
8月27、28日对企业周边10名群众进行了走访,通报处理情况及整治工作情况,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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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对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段某某停职;对区畜牧食品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某,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某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贺某某,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某某等5名同志立案审查。
达川区委、区政府已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达州市纪委已对市农业局副局长熊某某、达川区政府副区长庞某某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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