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 15 批 2017年 9 月 1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8 21001 | 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7组谢孙坝金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李隆云家的屠宰场)烧肉皮,臭气熏天;宣汉县自来水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4小时运行噪声,臭气污染严重;宣汉县琪云制药厂掺放有色废水至场外路面(排放口位于制药厂大门右侧) | 达州 | 大气、噪声、水 | 8月22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副市长胡杰挂牌督办,责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宣汉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宣汉县金向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1组,于2010年6月建成并于当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宣汉县自来水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日处理污水2.5万吨,服务面积9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5万人。 (三)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周桥村1组,占地100亩,2017年2月、3月进行两次试生产,试生产结束后至今未生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举报反映的“达州市宣汉县金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烧肉皮,臭气熏天”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该公司设计屠宰生猪年22万头,8月22日上午,现场调查宣汉县金向食品有限公司焚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病害产品(即投诉举报中所称的烧肉皮)时,确实产生了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该公司卸猪场清洗运送生猪交通工具及其废弃物的污水、污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二是该公司生产管理混乱,无相关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相应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不全。 (二)关于举报反映的“宣汉县自来水公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4小时运行噪声,臭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据现场调查了解,该污水处理厂因设备自身缺陷,运行过程中本身噪音较大。走访周边居民均对该厂运行噪声意见很大,要求采取降噪措施。臭气产生主要原因为脱水污泥临存间污泥清运不及时、生石灰抛洒量不足。 (三)关于举报反映的“宣汉县琪云制药厂掺放有色废水至场外路面(排放口位于制药厂大门右侧)”问题。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8月22日,调查发现:一是厂区门卫室洗手间下水道和职工食堂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泄洪涵道。二是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未接入市政集污管道,污水直排雨水管沟。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宣汉县金向食品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企业立即拆除焚烧炉,8月24日已拆除。二是督促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8月24日同遂宁浩川油脂公司签订处理合同。三是该公司卸猪场清洗运送生猪交通工具及其废弃物的污水、污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宣汉县农业局8月24日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制定整改方案(责任人:吴中凡宣汉县副县长,责任单位:宣汉县农业局)。四是宣汉县环保局于8月22日对该公司焚烧肉皮产生恶臭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陆万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该公司违法处理病害产品的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款贰仟伍佰元。 (二)宣汉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降噪处理。对鼓风机房和送风管道加装了隔音减噪材料降噪,8月25日已完成。二是臭气处理。增加生石灰投放量,消除异味;加大污泥清运力度。三是宣汉县环保局于8月23日对该公司有臭气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陆万元。 (三)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将门卫室洗手间的下水管道进行永久拆除并封堵,改造为杂物间,8月24日已完成。二是将职工食堂清洁池下水管道拆除,下水管道接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8月25日已完成。三是立即将自建污水处理站排污管接入市政集污管道,已于8月25日完成。四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规自建污水处理站、食堂的问题已立案查处拟处罚陆万元。 二、回访情况 8月24日下午召开座谈会,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24人满意,2人基本满意。8月24日晚上,调查人员再次走访了周边居民11户,11户居民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宣汉县纪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食药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等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
2 | 20170821024 |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政府旁的列宁公园内挑水河水质很差,认为是居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所致。 | 达州市 | 水 | 8月22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徐应涛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列宁公园内挑水河”系景观湖列宁湖,水域面积约8亩,蓄水约12000立方米,在场镇小河沟(无名)修建闸阀引水进入,出水经小河沟流入巴河小支流涵水溪河。该小河沟流经地不属于场镇饮用水源地。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现场发现:列宁湖水质较差、湖边隐蔽处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直排入湖,水体呈绿色,并有异味。区环保局现场对列宁湖进水、出水及湖体水质现状抽样监测。监测结果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均严重超标,列宁湖上游至挑水河段为劣V类水质。主要原因系小河沟上游学校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湖内淤泥多年未清除;空湖换水间隔时间长等原因造成。 | 是 | 一、整改情况 1.加快污水厂投运进程。石桥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污水3500吨,现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附属工程建管网4.9公里,2017年9月底处理厂试运行。(责任人:肖启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市达川区国资委) 2.加快推进石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石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研、环评、立项地勘、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等工作,2019年6月30日完成工程建设。(责任人:肖启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加大对列宁湖污染治理。立即关闭列宁湖进水口,切断来水源,待水体生物进行降解后,对列宁湖湖水腾空,清除淤泥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对湖底及四周进行消杀,待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行后,小河沟流水达标后再注入列宁湖,还居民一湖清水, 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责任人:肖启文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4.对小河沟、列宁湖周边生活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并投放明矾,对水体进行生物降解; 对小河沟清淤,疏浚河道;对列宁湖入水口以上通过化粪池直排的生活污水,建管网接入场镇污水主管网管道。此项工作已完成。 5.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由石桥镇政府加大对场镇监管和巡查力度,定期对小河沟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处理。 二、回访情况 8月23日、24日,工作组赴现场督促整改,石桥镇政府对小河沟、列宁湖垃圾和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和对水体进行了生物降解,疏浚河道,水质明显得到改善。直接排入列宁湖的生活污水已接入城镇污水主管网,垃圾处理厂和列宁湖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正常推进。同时,工作组对周边15名群众进行了回访,通报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以及整改方案,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 | 由达川区石桥镇纪委对石桥镇列宁社区书记(挑水河河长)何某、梁子社区书记黎某进行诫勉谈话;对石桥镇场镇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任某某进行约谈 |
3 | 20170821076 |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野鸭子村5组的王道发养鸡场(两万只),无相关证照,臭气熏天,鸡叫扰民,排风扇将鸡场的细菌、病毒,灰尘排到外面,污染环境,要求予以关闭或搬迁 | 达川区 | 大气、噪声 | 8月22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肖启文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的“王道发养鸡场”区域属于适养区,不属于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场镇规划区。该场始建于2004年,现有鸡舍5间,圈舍面积共计约2020.7㎡,现有雏鸡1.9万余只。该场采取“地面平养,糠壳垫料”的养殖模式进行育雏,从“出壳鸡”(即孵出当天的雏鸡)开始饲养30-45天后,将约每只0.5公斤的中鸡出售给其他散养户饲养,每批次结束后产生的鸡粪和垫料糠壳出售给种植户综合利用。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投诉举报“王道发养鸡场无相关证照”的问题,属实。该场现存栏雏鸡1.9万余只,确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评登记。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之规定,该场可以不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关于投诉举报“排风扇将鸡场的细菌、病毒,灰尘排到外面,污染环境”的问题,属实。该养殖场共有5间鸡舍,1间鸡舍面积约504㎡,存栏7000只,离住户最近有50米左右,该圈舍属于半开放式,窗户无遮挡物,雏鸡产生的“喳喳”叫声和散发室内养殖产生的气体、粉尘等对附近居住的村民确有一定的影响;1间鸡舍面积896㎡,存栏1.2万只,在稻田中间,离住户较远,该圈舍属于封闭式,采用的是湿帘(水帘)降温,湿帘装在墙的一侧,风机装在墙的另一侧,在为圈舍排风降温的时候,运转的风机将室内养殖产生的气体、粉尘等向外排放,对附近居住的村民有一定的影响。 3.关于投诉举报“臭气熏天,鸡叫扰民”的问题,属实。8月22日晚上10点,达川区环保局派专人到达川区麻柳镇野鸭子村5组现场进行噪声监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工作组到现场,发现确存在雏鸡叫声和养殖臭味。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处罚情况。由达川区环保局负责,责令该养殖场业主王道发8月26日至8月29日进行环评备案登记。 (二)整改情况。一是关闭离住户最近的圈舍。由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养殖场业主王道发在8月24日晚12时前关闭离住户最近的圈舍,并撤除圈舍内养殖功能设施。二是改善较远圈舍的排风口。由达川区畜牧食品局负责,指导养殖场业主王道发对离住户较远圈舍的排风口下设净化水池,排风扇做外罩接入水池,池内水引入田地灌溉使用,杜绝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三)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责任领导:副区长庞启来;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达川区环保局。一是规范使用养殖设备设施。由麻柳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督促业主勤换水帘和排风口遮盖物,经常清洗排风机页片上的粉尘,净化舍内空气,合理安排排风时间,力求将周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麻柳镇环保网格员适时监测该场大气噪声情况,麻柳镇畜牧兽医站指导督促养殖场业主王道发轮流用聚维酮碘、双链季铵盐、戊二醛对圈舍和鸡只消毒灭源,减少病菌传播,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回访情况。8月24日,工作组回访现场发现,离住户较近圈舍内的养殖功能设施已完全撤除,无法继续养殖;离住户较远的圈舍整改基本到位,排风口规范,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屏障作用,大为改观,并回访了18位周边村民,均表示满意。 | 由达川区麻柳镇纪委约谈麻柳镇野鸭子村主任程某某,由达川区纪委驻区畜牧食品局纪检组约谈麻柳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陈某某。 |
4 | 20170821086 | 开江县甘棠镇的达开水泥厂,生产噪音和废气污染严重,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担心环保督察结束后会死灰复燃。 | 达州市 | 大气、噪音 | 8月22日接件后,开江县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启文同志为组长的调查处理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开江县甘棠镇的达开水泥厂”实为“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该企业始建于1992年,位于开江县甘棠镇白杨社区(东经107.5。,北纬30.59。,海拔470米),占地面积27451平方米(不含矿岩厂),周边居民7户32人,最近一户居民紧临厂界。2009年该企业技改建成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该企业无熟料生产),1998年4月20日取得开江县工商质监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23709076985P),2014年11月5日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XK08-001-05908),2015年9月28日取得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SFM安许证字〔2015〕0044)。 二、现场调查情况 8月22日上午9:30,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珂,副县长楚峰、唐启文带领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市监局、甘棠镇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该企业正在按计划进行停产检修(8月15日-8月30日),无法监测噪音和废气排放情况。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企业生产时有噪音产生,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排放。通过询问调查、查看相关资料,发现该企业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 | 是 | 一、处理和整改情况 (一)实施停产整治 对举报人反映噪音、废气问题和现场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县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整治期间,责令企业尽快委托专业环评机构开展环评,并按照环评结论及行政机关批复要求,对噪音和废气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并将验收结果在当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责任人:楚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办结时限:2017年10月31日) (二)强化监督管理 对群众担心“环保督察结束后会死灰复燃”问题,县政府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环保部门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噪音和废气达标排放,整改期间严禁生产。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环保日常监管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县经信局、甘棠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监管,县环保局负责日常监测。三是建立各方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群众担心的问题不再发生。(责任人:唐启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甘棠镇人民政府;办结时限:2017年10月31日) (三)严格依法处理 对该企业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调查,下达《环境行政案件立案决定书》(开江环立字〔2017〕66号),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开江环听告字〔2017〕66号),拟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回访情况 8月25日上午,县经信局到企业回访,企业正在停产整治,已对物料场全面进行了覆盖,包装车间用卷帘门进行了封闭,上车口增添了门帘。同时,组织企业附近群众许梁明、李国琼、刘平林等11人召开座谈会,通报了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与会群众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开江县纪委对达开水泥环保问题有关责任人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
5 | 信20170821013 | 四川省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木瓜村的四川达州亿禾水泥厂,属于“五小企业”,噪音和灰尘严重扰民 | 达州经开区 | 噪音 大气 | 8月22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牵头,会同经开区管委会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位于达州经开区斌郎乡木瓜村4组,属原达县招商引资企业(达外招发﹝2005﹞09号),2005年4月由达县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建设年产30万吨超微细粉水泥粉磨工程项目(达计委﹝2005﹞经字11号),2006年7月项目建成。2005年10月呈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2006年8月达县环境保护局下达《关于达县亿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超微细粉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意见》(达环发﹝2006﹞41号),2008年12月达县环保局通过环保验收(达环验﹝2008﹞01号)。2014年8月,企业直接向省质监局申报,经国家质监总局核准,换证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xk08-001-03474),有效期至2019年8月19日。企业主要利用煤矸石、废砖头、锅炉渣等工业废渣生产超微细水泥粉末,生产经营占地面积20亩,设计年产能30万吨,主要污染源是噪声和水泥粉尘,除尘方式主要是布袋除尘。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投诉人举报的“四川省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木瓜村的四川达州亿禾水泥厂噪音和灰尘严重扰民”问题。 8月22日下午,调查组重点筛选了企业南、北、西方向就近的三位居民及单位职工进行现场核实。三位受访人员均反映该企业生产时存在噪声、粉尘,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质量。受访人也曾向经开区及相关部门反映,企业也进行了多次整治,噪声粉尘污染有所减轻,至今年7月上旬,企业就没有噪声、粉尘了。对企业也进行了调查,该企业每年都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但企业生产时噪声、粉尘对周边群众仍有影响。 (二)投诉人举报的“四川省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木瓜村的四川达州亿禾水泥厂属于‘五小企业’”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8月22日下午,达州市经信委、达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φ3.2×13米水泥粉磨机、400×600颚式破碎机。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主要设备φ3.2×13米水泥粉磨机,不属于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第八类建材第二条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停产整改 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2017年6月21日下发了停产整改决定书,7月5日停止了供电,企业停产至今。 (二)实施拆迁 因该企业生产用地已于2010年由经开区征用,经开区已于2017年8月23日开始对该企业实施拆迁,定于9月30日前拆迁完毕(责任人:张玉红 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责任单位: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回访情况 8月24日下午,调查组召开了回访座谈会,通报了调查及处理情况,被回访人员对企业实施拆迁,彻底根治了该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对有关责任人将进行处理,均感到满意。 | 达川区对履职不到位,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拟对原负有监管责任的达川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某某予以批评教育;拟对达州经开区拆迁办常务副主任张某某予以政纪立案调查;拟对达州经开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冯某某予以约谈;拟对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工会主席汤某某予以诫勉谈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瞿某的问题线索,移交达州市环保局纪检组处理。 |
6 | 信20170821050 | 反映人举报达州市万源市铁矿乡泥溪沟村曾家岩一处山坡上倾倒生活垃圾近10年,无任何防范处理措施。 | 万源市 | 垃圾 | 8月22日接件后,万源市成立以副市长杨爱轩为组长的调查处理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所举报的垃圾点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际位于达州市万源市铁矿乡铁矿坝村杨庆沟组。该垃圾点陡坡顶部有混凝土挡体,陡坡下方外围砌有简易挡墙,下方底部有混凝土防渗处理,未建渗滤液收集设施。除此之外,无其它工程防护措施。垃圾堆放点附近一公里内有3户居民,堆放点边缘与最近一户居民住户直线距离500米左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垃圾堆放点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由铁矿乡人民政府建于2012年7月,2012年12月正式启用,又于2016年10月承包给铁矿乡南门社区居民庞大发,承包期限1年。运营至今,庞大发每天2次使用专用车辆收集场镇生活垃圾,并运输至垃圾堆放点。定期用挖机将垃圾覆土深埋,每月2至3次,最近的一次覆土深埋为2017年8月20日进行。2017年5月开始,每天对垃圾进行了清杀。根据万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调查统计,截至2017年4月,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垃圾堆体约600立方米。截至调查之时,大部分垃圾已被泥土覆盖,陡坡下方有新倾倒形成的垃圾堆。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 1.8月22日,垃圾已清运到华新水泥垃圾协同窑处理;覆土深埋的残余垃圾已采取临时卫生填埋,并种草进行生态修复。此项工作已完成。 2.8月22日,将通往该垃圾堆放点的道路砌封并设置警示牌,禁止在该处倾倒垃圾。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制定整改方案 1.于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按照《万源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17-2019年)攻坚行动方案》,启动场镇垃圾中转站和压缩站点建设工作,力争在201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责任人:杨爱轩 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城管局万源市铁矿乡人民政府) 二、回访情况。 8月23日上午,案件督办组会同市环保局、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回访了5名群众,该垃圾堆放点垃圾已清运,并种草进行生态恢复,通往垃圾点的道路已砌封并设置了警示牌,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无 |
7 | 信20170821110 | “达州市大竹县欧家镇生猪屠宰场每天杀猪后废水、垃圾、粪便直接排入旁边的小河沟,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 达州大竹 | 水、大气 | 8月22日接件后,大竹县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杜权军牵头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该屠宰场位于欧家镇欧普北街264号,为市政府批准设置规划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2017年日均屠宰量为2头。屠宰场围墙外紧邻一条无名小河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业主编制了环境影响调查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30日经专家组审查后进行了备案。 二、调查核实情况。 该屠宰场存在以下问题:(一)屠宰场将场内血水、少量粪便等污物,经水冲洗后流入沉淀池,呈线状流入河沟内。县环境监测站当日对其外排水进行抽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3项指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氨氮227.013毫克/升、超标14.13倍,化学需氧量672毫克/升、超标7.4倍,悬浮物122毫克/升、超标1.03倍)。(二)屠宰场晾晒猪毛和菜园施肥等产生的臭味,以及屠宰生猪时发出的声音均影响居民生活。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立即整改。 1.8月22日,大竹县环保局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2. 该屠宰场的排污口已封堵,沉淀池中的沉淀物及污水用吸粪车转运至牌坊乡大城寨果园消纳,并对沉淀池进行了消杀和填埋处理。业主自愿提出关闭申请,已拆除设施设备。 (二)查处违法行为。 8月23日,县环保局作出并送达《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的罚款1545.65元。 二、回访情况。 8月23日,回访周边住房10户,均对该处理情况及整改情况表示满意。8月24日,省环保工作专项督导组到现场查看后,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 大竹县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欧家镇人民政府干部杨某某的有关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拟由县委组织部对欧家镇动物防疫站负责人李某某、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蒋某某有关问题予以诫勉。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实施。 |
8 | 信20170821114 | 达州市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公司即将投资动土兴建的公交总站存在重大环境隐患:选址不当,该项目选址位于万源市母亲河上游,距离河流不足10米,距离最近居民区不足10米,据说还要修建机动车检测站,兴建所带来的大量废弃、噪声污染会影响生活环境;该地段属于万源市的居民居住区,在城市居民居住区修建机动车检测站是不合适的,该地段已有10余家汽车修理厂,大量的生活废水、汽车油污、油漆已给当地的环境带来污染,如再修建机动车检测站会使居民生活环境受到更大影响 | 达州 | 其他 | 8月22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由副市长陈文胜挂牌督办,责成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万源市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万源市城市公交站场建设现状情况。万源市现有70台公交车,没有公交站场,对城市交通造成堵塞。为加强公交车辆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解决车辆夜间停放问题,急需建设万源市公交总站。由于《万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版)规划的公交枢纽用地规模较小(约20亩),不能满足公交事业发展需求,2016年5月,万源市人民政府向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报告:“初步确定将鞠家坝原铁路弃渣场的40亩土地用于公交总站建设备选点,并将公交车充电站一并纳入规划建设”。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尚未实施建设。 (二)万源市鞠家坝片区汽车维修企业情况。万源市太平镇鞠家坝是万源市人民政府2010年7月确定的万源市城区三大机动车集中维修中心之一。现有机动车维修企业16家,分别于2010年12月前陆续入驻,其中:一类1家,二类5家,三类10家。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反映“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公司即将投资动土兴建的公交总站存在重大环境隐患,选址不当,该项目位于万源市母亲河上游,距离河流不足10米、距离最近居民区不足10米。据说还要修建机动车检测站,兴建所带来的大量的废弃、噪声污染会影响生活环境,如再修建机动车检测站会使居民生活环境受到更大影响”的问题。 1.万源市政府初步确定的公交总站备选点位置位于万源市太平镇鞠家坝后河西侧,处于万源市城市饮用水取水点下游(未在万源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该处原为襄渝铁路二线建设弃渣场,弃渣边缘离后河及居民住户不足10米。因拟选位置和用地性质与《万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版)不符(原规划在太平镇鞠家坝后河东侧),万源市住建局正在进行选址论证、规划调整及项目方案设计(草案)意见征集等前期工作。 2.经查阅2017年3月3日万源市住建局在万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的万源市公交总站项目方案设计(草案),有机动车综合监测线站房1栋(1层)(即反映的机动车检测站),建筑面积为996.18m2,距周边居民房最近约120米。草案中公交总站内距周边居民房最近的建筑距离约14米,拟用地边界距万源市水务局划定的防洪治导线在20米以上。(下一页待续) | 是 | 一、处理情况 已责成万源市人民政府沈晓副市长牵头,万源市交运局、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及太平镇为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1.加快完善项目选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加快完成公交总站选址论证和规划调整工作,广泛征求专家、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和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论证合格后按程序审批。在后期公交总站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就群众关注的安全距离、环保影响等问题组织进行专项论证,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方案,做好批前公示。责令项目业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对公交总站(含监测线站房)施工过程的监管和严格验收程序,达不到相关要求不得投入使用。排除对周边环境有可能造成影响的一切因素,给周边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生活环境。(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住建局、万源市环保局) 2.对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5家企业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维修作业,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危废物处置。于2017年10月底前将未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3家汽车维修企业的生活废水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环保局、万源市交运局、万源市水务局) 3.对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11家企业进行全面整改,依法立案查处。(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环保局)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2日至24日,调查处理组对拟选址建设公交总站周边群众16户、维修企业周边群众12户进行了回访,并通报了问题的处理情况。现万源市隆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15家维修企业自行停业整顿,未开门营业,万源市祥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1家维修企业在正常营业,经现场核查均未发现沿河有污水直排现象。群众均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万源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追责问责组已对履职不到位造成环境影响的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拟对万源市环保局和万源市运管所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追责问责。 |
信20170821114 (续前页) | 达州 | 其他 | (续前页)3.2016年8月8日,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万源市发改局申报了万源市城市公交车总站建设项目,备案号为川投资备(51178116080801)0065号。截至目前,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尚未取得万源市公交总站项目相关法定土地及规划建设手续,也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二)关于反映“该地段已有10余家汽车修理厂,汽车油污、油漆已给当地的环境带来污染”的问题 2017年3月以前,16家汽车维修企业对废机油、固体废物进行了收集和储存,也交由回收商家进行了回收处置,但未与危废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2017年3月以来,16家维修企业先后与万源市绿川油料回收站签订了废机油回收协议,对产生的废机油均采取了集中收集、分类。其中,有6家汽修厂涉及喷漆工艺,2017年6月以前,采取烤漆房进行封闭式喷烤漆作业,有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2017年6月以后,有5家维修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先后新增了地棉和活性炭吸附等防治措施,另外1家维修企业正在停业整改、全厂整体改建。同时查明,万源市祥瑞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其余11家维修企业尚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三)关于反映“该地段已有10余家汽车修理厂,大量的生活废水已给当地的环境带来污染”的问题 2013年7月万源市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竣工后,鞠家坝片区居民生活废水接入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16家汽车维修企业的生活废水有13家维修企业接入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余3家维修企业自建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农用。经万源市太平镇政府“五治”工作的日常排查及万源市水务局的现场核查,均未发现沿河有污水直排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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