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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2017081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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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长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厂废水、噪声、臭气扰民;该企业冻库的液氯和该厂附近400米左右还有多个气罐仓储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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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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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气、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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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委常委许国斌挂牌督办,责成市农业局牵头,会同达川区政府迅速调查处理。经核实:此举报案件与信20170810054举报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件。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达川区翠屏街道盛达路182号(原南外镇杨柳垭村三组),是达川区A级定点屠宰场之一,法定代表人余明德。该公司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9月建成投产,占地30亩,设计规模为年屠宰生猪量20万头,冷冻能力1000吨。公司内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内脏处理间、无害化处理间、检疫检验室、冷库、制冷机房、综合办公楼等。该公司2008年7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投产验收后取得了排污许可证;2009年2月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2014年5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是该公司用排出的废水冲洗猪圈、院坝等,存在污水外溢污染周边环境现象。二、该公司猪叫声和设备噪音明显可听。在该公司生产期间对3个点位开展两次夜间噪声监测,其中厂界南面1米处、厂界西面1米处检测值分别为64.8、61.8;58.8、59.6,均超过55分贝的噪音标准。三是公司中转场、污水站、待宰圈舍周围有明显臭味,在厂界外附近可闻到臭味。四是该公司冷库液氨罐围堰容积偏小,不符合规范;液氨无事故应急处置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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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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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处违规企业
达川区环保局对长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问题。
二、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针对待宰圈猪叫声,已在待宰圈靠污水池侧使用空心砖对待宰圈进行全封闭,降低噪音;
(二)针对设备噪音,已在污水处理风机房装门、关门关窗,封闭风机房,降低噪音。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
(一)回水使用问:拆除回水使用设备,改用自来水冲洗(8月22日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为达川区环保局,责任人:魏在胜(副局长),庞健(中队长)。
(二)冻库(液氨)安全隐患问题:增加液氨储罐围堰的高度,防止液氨溢出,整改责任领导: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为达川区环保局,责任人:魏在胜(副局长),庞健(中队长)。
(三)雨污分流的问题:正在细化方案(8月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为达川区环保局,责任人:魏在胜(副局长),庞健(中队长)。
(四)无应急处理池问题:正在新建事故应急处理池(8月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领导:杜松林(达川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达川区安监局,责任人:李秉军(机关支部书记)、符建军(安监股长)。
(五)臭气治理问题:已聘请专家制定治理方案(8月25日前出设计方案,11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责任领导: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责任人:魏在胜(副局长),庞健(中队长)。
(六)关于搬迁问题:根据达川区工业项目“退城进园”相关规划,该公司已纳入搬迁规划,正在制定搬迁方案(9月15日前完成搬迁方案),整改责任领导:庞启来(区政府副区长);整改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责任人:李云奎(副局长)、蒋道友(食安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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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决定对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停职;对区畜牧食品局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区安监局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5名同志立案审查。
达川区委、区政府已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达州市纪委已对市农业局1名副局长、达川区人民政府1名副区长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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