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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2批 2017年9月5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8114 | 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下“小城大厨”、“九格子鲜菜火锅”“麻仙火锅”直接排放油烟,垃圾遍地;3楼麻将馆噪声扰民。 | 达州 | 垃圾、噪声 |
8月29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景弘挂牌督办,责成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宣汉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院坝内。“小城大厨”经营业主程学良,开业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主营烤鱼、生蚝、扇贝,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备案证,经营面积50多平方米,厨房面积20平方米;“麻仙火锅”经营业主张君,主营火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备案证,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厨房面积25平方米;“九格子鲜菜火锅”经营业主张久立,开业时间为2016年12月,主营中餐、汤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备案证,经营面积30多平方米,厨房面积8平方米;麻将馆为家庭麻将馆,位于居民楼三楼。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下‘小城大厨’、‘九格子鲜菜火锅’‘麻仙火锅’直接排放油烟”问题。“小城大厨”、“九格子鲜菜火锅”、“麻仙火锅”3家餐饮店仅“小城大厨”设置有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现象。同时,“小城大厨”、“九格子鲜菜火锅”及旁边的“长来串串香”在门市前占道搭设简易钢架棚(篷),“九格子鲜菜火锅”将厨房设置在棚(篷)房内。 (未完待续)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督促限期整改。8月29日上午,宣汉县环保局和县城管执法人员对油烟直排的 “小城大厨”、“九格子鲜菜火锅”、“麻仙火锅”商家进行了约谈,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发出《现场检查责令改正意见书》,督促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之前,不得违法排放油烟。宣汉县工商质监局向“九格子鲜菜火锅”、“麻仙火锅”经营者发出《市场预警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证照齐全后方可经营。宣汉县食药局向3家餐饮经营者发出《催办通知书》,责令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餐饮服务备案证。 (二)立行立改。从8月29日开始,由育才社区负责组织人员对食品公司住宿楼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清扫,并安排2人进行全天候保洁。8月29日上午,东乡镇城管办、镇联防队、育才社区负责组织人员对3家违规占道搭设的钢架棚(篷)实施拆除,8月29日下午4时,钢架棚(篷)拆除完毕。 (三)实施行政处罚。一是宣汉县公安局对东乡镇西街食品公司院坝3楼家庭麻将馆依法予以取缔,对经营业主处以罚款300元,该麻将馆现已关闭。对在家庭麻将馆从事赌博的人员处以罚款200元,对其他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宣汉县环保局对在经营中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业主发出了《现场检查责令改正意见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或者另行选址。目前,该3家餐饮店已停业,“小城大厨”、“麻仙火锅”正在转让门市。 (未完待续) |
无 |
(续页) (二)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下垃圾遍地”问题。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存在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清扫清运。 (三)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3楼麻将馆噪声扰民”问题 。2017年8月29日下午,宣汉县治安大队民警联合西城派出所民警对该麻将馆进行检查,发现有三桌人通过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经调查询问,麻将馆为家庭麻将馆,老板崔海庆承认通过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且存在噪音扰民现象,系人为大声喧哗所致。随后,民警对周围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存在人为喧哗扰民的现象。 |
(续页) (四)加强日常监管。从8月29日开始,宣汉县公安局交巡大队及辖区派出所民警不定时对辖区家庭式麻将馆进行巡逻;县城管办南城中队每日安排2名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管,督促餐饮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之前,不得违法排放油烟。对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督促商家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洗维护、保养。县城管办、县环保局、东乡镇等单位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同步整改,后期加大常态化管理。(责任人:万百勇,宣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责任单位:宣汉县城管办) 二、回访情况 8月30日下午,宣汉县东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对食品公司周围住户进行入户回访,共走访60户,共计130人,群众对本次整治工作表示满意。2017年8月31日,市城管执法局、宣汉县城管办、东乡镇党委政府、育才社区在宣汉县东乡镇食品公司住宿楼下院坝内召开了楼院居民座谈会,告知该举报问题处理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附近居民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9月2日晚上,达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景弘深入宣汉县投诉举报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前期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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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20170828116 | 达州市达川区洲河东临江村临江路大江实业有限公司嘉美洗涤厂在中央环保督察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夜间违法生产;生产期间冒出浓烟;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达州市洲河。 | 达州 | 大气、水、其他 |
8月29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陈文胜挂牌督办,责成市商务局牵头,会同经开区管委会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大江实业有限公司嘉美洗涤厂实为达州市大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该企业注册地为达县南外镇临江村四组(现为经开区斌郎乡临江村四组),该企业前身为达县南外佳美洗涤服务部(2000年2月24日由原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个体户注册号为:511721600012699,已于2012年2月7日办理了注销登记),2012年2月13日经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达州市大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590450537B,2014年3月13日变更为达州市大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江大治。 该企业生产和办公占地面积3亩,搭建了临时建(构)筑物约1400m2;2010年10月25日通过达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2年5月29日达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012年6月22日,达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3年8月12日在达县商务局办理了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手续,主要承接酒店布草的洗涤业务。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举报“在中央环保督察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夜间违法生产”的问题 经向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经投局、达州市技术监督局经开区分局、达州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等部门核实,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未向该企业下发过责令停产整顿通知,企业也未收到过任何部门发出的责令停产整顿通知。据走访周边群众以及对该企业业主调查得知,该企业有夜间生产的情况。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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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一)实施停产整治 8月31日,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达州市大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在污染治理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在实施停产整顿期间,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经开大队和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开区分局对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依法调查处理。 (二)整改情况 达州市大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不规范排污口的拆除;2017年9月4日前完成厂侧炉渣的清理,2017年9月10日前增加污水沉淀设施,规范炉灰堆场建设;锅炉除尘配套袋式除尘器;2017年9月10日前完善危废物品管理制度,尽快启动后环评,每年如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责任人:达州市商务局副局长罗谦;责任单位:达州市商务局) (三)依法立案处罚 2017年8月31日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对该企业将危废物品提供给无经营资质单位、炉渣堆放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废水排污口、超标排污等行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共拟处罚款150790元。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1日上午,市商务局会同经开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对达州市大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回访,现场发现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正在进行整改。并走访了10名群众,向附近群众通报了问题处理情况,均对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
经开区纪工委已按规定程序启动追责问责。 |
(续页) (二)关于举报“生产期间冒出浓烟”的问题 据查,该企业原使用的是2蒸吨燃煤锅炉,存在冒黑烟的情况。2017年6月该企业购置了新型颗粒(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尘设施为水膜除尘,7月25日取得了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8月12日投入使用。 (三)关于举报“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达州市洲河”的问题 据查,该企业修建了污水处理系统用于处理洗涤污水,通过均质调节池——沉淀池——调节池——高效气浮池的工艺流程处理,处理后排洲河;现场抽样检测仍存在悬浮物超标的情况。 (四)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1.企业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问题。经初查,该企业未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详细情况由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经开大队进一步调查核实;2010年9月15日,该企业与临江村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根据2013年编制的经开区产业功能分区规划和长田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化用地,目前经开区城监大队已启动调查处理工作。 2.烟气、固废等处置措施不符合环评要求问题。现场发现,该企业新安装的生物质燃料锅炉未按照环保部《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1207号)要求使用袋式除尘器,而使用了水膜除尘。固废中的炉渣部分,堆放在厂区外侧,无堆场和遮雨棚。企业存在将使用过的树脂委托给不能提供有效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该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问题。现场发现,该企业除了污水处理站有一排口外,还存在水膜除尘循环处理池上部有溢流管,锅炉房靠河一侧有一职工洗手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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