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2批 2017年9月6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828043 | 达州市万源市茶垭乡石马河村工业园区内的家具厂〈园区内唯一一家〉没有环评,夜间生产,废气、废水产生污染,目前环保督察期间,近期厂外有专人监视,偷排情况突出 | 达州 | 大气,水 |
8月29日接件后,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牵头,会同万源市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中的“达州市万源市茶垭乡石马河村工业园区内的家具厂(园区内唯一一家)”。经核实,该家具厂实为位于万源市茶垭乡石码河村的“中国富硒食品(药品)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内的万源市安信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家居公司”)。该公司租用了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3号楼1、2层共计5000平方米。安信家居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工商注册成立,公司现法定代表人张浪;立项备案号:川投资备〔51178114120901〕0010号,具备年产10000件套环保板式家具能力,商标注册证第1782883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达州市万源市茶垭乡石马河村工业园区内的家具厂没有环评”的问题 2014年8月,万源市在茶垭乡石码河村建成3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以吸引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和招商引资。为有效利用标准化厂房,万源市招商引进万源籍在外务工人员雷海浪返乡创业兴办安信家居公司(2016年3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浪),用于生产绿色环保家居制品。与此同时,万源市正在调整完善工业园区产业布局,期间,万源市环保局无法为安信家居公司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4月,万源市环保局审查通过了《中国富硒食品(药品)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万环函〔2017〕40号),安信家居公司不符合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和园区功能布局规划。万源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安信家居公司多次沟通协商, 于2017年5月3日制订《安信家居搬迁方案》,并于 2017年7月28日向安信家居公司发出《停产搬迁通知书》(万工管委发〔2017〕7号)。该公司目前已选址在万源市白沙镇荆桥铺村(小地名:白庙子),已完成项目可研,正在编制规划。 (二)关于“夜间生产”的问题 2017年8月19日,万源市环保局向安信家居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万环责改〔2017〕C-28号),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安信家居公司在接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因担心不能按期交付客户订单而承担违约责任,先后于2017年8月27日、28日20:00-24:00时间段内,组织1名木工、2名包装工,对库存的4件套实木门成品进行改型、封边、包装等加工并运离厂区。尽管该公司未启动主要设备进行流水线生产,但其行为仍属于违规生产行为。 (三)关于“废气、废水产生污染,偷排情况突出”的问题 1.关于废气产生污染问题。该公司喷漆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帘循环净化器采用湿法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且喷漆车间四面密闭,墙壁无缺口或破损,排气管道排放口无油漆斑点,废气无未经处理外排现象。同时,该公司生产车间配有中央吸尘器,各加工设备均配有布袋收尘器(10台),主要对生产车间内的粉尘进行收集再利用。 2.关于废水产生污染问题。该公司所在的万源市茶垭乡石码河村,不属于水源保护区。其生活废水接入园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生活废水未外排。喷漆车间的生产用水全部储存在循环池内,用于水帘循环净化器处理对流空气,处理设计工艺为工业用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暗管和排水口,无废水外排痕迹。 3.关于偷排情况突出的问题。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该公司厂区外没有异味、臭味,也未发现周边田边地角、水塘、山林有废水倾倒,不存在偷排行为。 (四)关于“在近期环保督察期间,厂外有专人监视”的问题 安信家居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28日夜间20:00—24:00违规加工期间,安排专人在厂区外进行巡逻“放哨”,以逃避万源市相关部门的巡查。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强制断电断水。8月31日,万源市组织经信局及供电供水单位,依法对安信家居公司生产用电、生产用水强制关停。 2.切实加强监管。由万源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万源市环保局、市经信局、茶垭乡政府配合,切实加强对安信家居的日常监管。 3.督促尽快搬迁。由万源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万源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在2018年12月底完成搬迁,并督促该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循环池废水。(责任人:余学海,万源市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8月31日,万源市环保局向安信家居公司出具《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万源罚告字〔2017〕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行政处罚,罚款20200元(贰万零贰佰元整),并责令安信家居公司在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回访情况 8月31日,达州市经信委刘传政主任带领联合工作组,深入安信家居公司,与该公司负责人张浪及企业员工进行了交流座谈,耐心听取了张浪及企业员工对此次环保督察及案件办理情况的意见。9月1日,联合工作组经回访周边群众,周边群众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2 | 信20170828129 | 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沿河两岸居民和鞠家坝村20多家修理厂直排垃圾和废水入河;210国道鞠家坝村段汽车尾气、噪声与修理厂的气味、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鞠家坝老鼠坝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公司在建的汽车检测站与原有的通达汽车检测站,噪声扰民,汽车尾气、油污、垃圾及废水排放等污染周围环境。 | 达州 | 垃圾,大气,水,噪声 |
8月29日接件后,明确市政府副市长陈文胜挂牌督办,责成市交运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和万源市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的基本情况: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包含鞠家坝等6个社区,全长约8000米。 (二)万源市鞠家坝社区的基本情况:万源市鞠家坝位于万源市城北2公里,210国道和襄渝铁路贯穿全境。举报信中的小地名老鼠坝属于鞠家坝社区二组,现有居民41户,142人,面积约300亩,其中襄渝二线铁路弃土场占地面积80亩。 (三)万源市鞠家坝片区修理厂的基本情况:万源市太平镇鞠家坝是万源市人民政府2010年7月确定的万源市城区三大机动车集中维修中心之一,现有机动车维修企业16家。万源市环保局2017年8月22日现场调查时,有1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经督促,其中5家修理厂已补办了环评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此件与信20170821114号内容基本相同。 (一)关于反映“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沿河两岸居民和鞠家坝村20多家修理厂直排垃圾和废水入河”的问题 据调查,太平镇滨河路沿河两岸和鞠家坝的居民生活垃圾均设置了垃圾池和垃圾箱集中收集,由万源市环卫处每天清运处置; 现场调查发现万源市河西检槽沟段有污水直排入河道;因实施河道整治工程造成检查井破损1处,有部分污水外泄; 滨河路沿河两岸居民和鞠家坝片区居民生活废水接入了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鞠家坝20多家修理厂实为16家,有3家自建化粪池和沉淀池进行处理,未接入污水管网。 (二)关于反映“210国道鞠家坝村段汽车尾气、噪声与修理厂的气味、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经统计,210国道鞠家坝段日车流量为1460余台次,主要系过境车辆,产生一定尾气。 据万源市环境监测站对210国道鞠家坝村段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此路段交通噪声超标,主要来源汽车鸣笛及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现场调查,鞠家坝片区共有16家维修企业,其中6家涉及喷漆工艺。2017年6月以前,采用烤漆房进行封闭式作业;2017年6月以后,有5家修理厂在原有基础上先后新增了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等防治措施。经调查组对210国道鞠家坝段6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被调查对象均认为汽车尾气和废气对他们影响不大,没有明显气味。 (三)关于反映“鞠家坝老鼠坝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公司在建的汽车检测站与原有的通达汽车检测站,噪声扰民,汽车尾气、油污、垃圾及废水排放等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 1.原有的通达汽车检测站位于万源市太平镇鞠家坝村鞠家坝组33号,已于2014年10月搬迁至太平镇石岗村(石岗机动车维修中心),场地由万源市宏方汽贸公司租赁,从事汽车修理。2017年3月以前,该公司对废油回收处置台帐不健全,危废品数量不清楚。2017年3月后,该公司已与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签订了废机油回收协议,对危废物进行了规范处置,并于2017年8月25日已完善了环评手续。 2.万源市祥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拟在鞠家坝老鼠坝建公交总站。公交总站包括机动车综合检测线建设项目,但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万源市公交总站项目相关法定土地及规划建设手续,也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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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由万源市人民政府沈晓副市长牵头,万源市交运局、城管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及太平镇政府为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一)强化日常保洁,限期接入雨污管网 对未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3家修理厂的生活废水;2017年10月底前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对河西检槽沟段污水2018年12月底前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对滨河路万三中段检查井破损,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工作;(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环保局、万源市交运局、万源市水务局) (二)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 确保机动车尾气排放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将万源市210国道鞠家坝社区纳入噪声管控区,设立禁鸣标志,开展治噪专项行动;对该路段的机动车实行限速通行。(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公安局、万源市环保局) (三)依法监管,严格考核 对未办理环评备案的维修企业依法立案查处,补办环评;督促维修企业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在修理厂准入许可和年度考核时,严格把关相关环保内容。(责任人:沈晓,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交运局、万源市环保局)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30日,调查处理组对万源市太平镇滨河路沿河两岸居民21户进行了回访,并通报了问题的处理情况。现已在鞠家坝段设立了禁鸣标志,实行限速通行;对维修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规范危废物收集处理;加大了沿河两岸和鞠家坝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和频次,对未接入城市管网的责成水务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接入工作。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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