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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19批 2017年9月7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825023 | 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长原公司碎石厂’碎石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该村‘华兴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达州市大竹县石桥镇东山景区外碎石厂作业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大竹县海螺水泥厂、利森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希望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 达州 | 噪声、大气 | 8月26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国土局、大竹县政府和渠县政府等单位迅速调查处理。 一、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长原公司碎石厂’碎石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渠县长原开发有限公司有两个矿区(界牌沟石灰岩矿、金窝凼碎石厂),营业执照期限2013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9日,金窝凼矿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16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11日;界牌沟矿区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06月20日至2019年06月19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5日;2006年8月2日,渠县长原公司界牌沟石灰岩矿在渠县环保局申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9年9月21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8年3月26日,渠县长原公司金窝凼矿区在渠县环保局申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9年9月21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3月以来界牌沟矿区由于销路原因已停止生产。2017年6月7日,渠县环保局环境监测执法人员在对渠县长原开发有限公司(金窝凼矿区、界牌沟矿区)进行双随机现场检查中,发现渠县长原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碎石露天堆放于该公司的碎石厂空坝,未采取有效防尘遮盖措施。7月份,渠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渠环告〔2017〕3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渠环听〔201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渠环罚〔2017〕34号),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8月1日起该矿区已停产整改至今。 | 是 | 一、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长原公司碎石厂’碎石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处理情况 1.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017年8月26日,渠县国土局制定了《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通知》(渠国土资函〔2017〕174号),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人:李渠,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渠县国土局。) 具体整改措施:完成对堆放料场进行完全遮盖;对进出厂区的道路硬化;新购置安装喷雾除尘机两台;对铝合金板材碎石机械未进行全封闭处理;对破旧损坏的封闭处进行维修;在金窝凼矿区、界牌沟矿区分别修建容量为10立方米的沉淀池、容量为10.5立方米的车辆轮胎清洗池各一个。后续工作:9月15日前根据地形修建不同形式的护坡挡墙;10月20日前根据坡型条件实施小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树造林。 2.整改效果。2017年8月28日,金窝凼矿区堆放料场已进行完全遮盖;金窝凼矿区已完成进出厂区300米道路硬化;两矿区正在修建污水沉淀池和车辆轮胎清洗池;喷雾除尘机已在采购中;金窝凼矿区已用铝合金材质对破旧、损坏的碎石机械封闭处进行维修及封闭处理。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8日,案件办理组通过走访附近13户群众,群众对处理结果和企业整改措施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 二、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 ‘华兴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处理情况 1.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017年8月26日,渠县经信局制定《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通知》(渠经信〔2017〕160号),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人:李渠,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渠县经信局。) | 无 |
(二)现场调查情况。2017年8月26日,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确认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长原公司碎石厂”在开采过程中无弃土石,碎石过程中有噪声、粉尘污染现象存在,渠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卷硐乡船石村长原公司碎石厂污染环境问题的认定》。 1.噪声来源:石料破碎机械封闭不全。 2.粉尘来源:一是机械破碎封闭不全产生粉尘溢出;二是堆码场未完全覆盖产生粉尘。三是作业场地和厂区道路未完全硬化产生粉尘。 二、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渠县卷硐乡船石村 ‘华兴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渠县华兴水泥厂,实为华新(渠县)水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期限2011年5月13日至2058年10月1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5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月12日至2020年1月11日。根据近两年环保部门公示的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重点污染源排放值符合标准限值规定。2017年8月27日渠县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渠环监字〔2017〕53)认定:该企业窑头、窑尾废气排放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二)现场调查情况。2017年8月26日,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发现华新水泥公司粉尘污染现象存在。 粉尘来源:一是在生产过程中,布袋收尘及检修、维修中产生粉尘污染的问题;二是装包车间存在扬尘问题;三是车辆运输过程中,由于联合仓、储卸料开口仓的整个路面积尘较厚,矿山入场道路未硬化,砂岩露天堆放覆盖不完全等产生扬尘的问题。 | 具体整改措施:加大喷雾降尘力度,在车道安装喷洒降尘装置;清扫路面积尘、加强洒水频次,实现物料堆放全覆盖;对原材料进厂路线重新规划,尽量避免原材料车辆上坡和卸料过程中产生扬尘;严格按照环保规定及要求,对易损收尘布袋进行及时更换,并对检修、维修中易产生粉尘污染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管控,尽量避免粉尘污染;2018年3月31日前对矿山道路两侧进行植被绿化;2018年4月30日前硬化矿山入场道路以及采取密闭方式,对装包车头进行全密闭改造。 2.整改效果。2017年8月28日,完成了在车道安装喷洒降尘装置;安排了专人每天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同时加强洒水频次,对物料堆放进行了全覆盖;对原材料进厂路线进行了重新规划;严格按照环保规定及要求,对易损收尘布袋进行了及时更换。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案件办理组对华新(渠县)水泥公司附近群众进行了回访,13户群众对企业整改方案、整治内容、时间节点均已知晓,对目前整治效果和措施表示满意,满意率100%,希望长期保持。 三、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石桥镇东山景区外碎石厂作业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处理情况 1.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017年8月26日,大竹县国土资源局下达《关于牛头村9组砂场环保督察有关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了现场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人:任黎,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国土资源局,石子镇人民政府。) 具体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非法开采和加工;在厂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厂区内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好与周边群众关系;在取得环评、采矿权等相关合法手续前,禁止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2.整改效果。2017年9月1日,案件办理组对砂厂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在厂区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对厂区内路面进行了洒水降尘;已停止了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3.行政处罚。2017年9月3日,大竹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S60罚告字〔2017〕43号),对该厂未取得环评手续前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处以3549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三、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石桥镇东山景区外碎石厂作业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达州市大竹县石桥镇实为石桥铺镇,石桥铺镇境内未审批任何非煤矿山采矿权,也未发现存在碎石开采企业;大竹县境内没有东山景区这一景点。案件办理组按照东山这一地名的问题线索,继续排查,发现大竹县石子镇境内东山经营所管辖的东山林场范围内有唯一一处采砂厂。该厂位于大竹县石子镇牛头村9组,于2013年3月新建采砂厂,目前正在完善采矿相关手续。2016年11月前砂厂用电量为零;2016年12月—2017年4月因更新机器,安装新设备,调试运行,产生少量电量;2017年5月至7月因无偿为村民修路加工石子产生一定用电量。 (二)现场调查情况。2017年8月26日上午,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发现碎石加工过程中粉尘和噪声污染现象存在。 1.粉尘来源:主要为厂区内路面未硬化引起的扬尘。 2.噪声来源:主要为碎石生产线上破碎机声音。 四、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海螺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大竹县海螺水泥厂实为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期限2008年6月27日至2017年12月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1年3月22日至2041年3月22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28日。达州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经2017年两次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位污染物排放监测均为达标。2017年以来,该企业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袋装水泥装卸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等7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于6月前通过了省、市环保督察组的“回头看”。 |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8日,案件办理组及大竹县工作人员通过走访附近7户群众,群众对处理结果和企业整改措施均表示满意。 四、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海螺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一)处理情况 1.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017年8月26日,大竹县经信局制定《关于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整改通知书》(竹经信环检〔2017〕1-86号),明确了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人:任黎,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经信局) 具体整改措施:清扫2#大门到水泥装车区域路面积尘、加强洒水频次,实现物料堆放全覆盖;在熟料生产线篦冷机外加装隔音板;严格管理进出厂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密闭覆盖;加大进出厂道路洒水频次,降低扬尘。 2.整改效果。2017年8月28日,该企业对辅料堆场边沿进行了完全覆盖;对熟料生产线篦冷机安装了隔音板;对后大门到装卸区的路面进行不间断清扫保洁及洒水。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8日,经对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周边10户群众进行回访,均表示对相关处理情况及企业整改情况满意。 五、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利森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一)处理情况 1.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2017年8月26日,大竹县经信局制定《关于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整改通知书》(竹经信环检〔2017〕2-45号),明确了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人:任黎,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经信局。) 具体整改措施:对散落的炉渣进行清扫,并加强管控,确保不再发生炉渣散落现象;使用隔音材料对袋装水泥装卸区进行有效隔离,降低风机声音强度。 | |||||||
(二)现场调查情况。2017年8月26日,通过现场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发现海螺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现象存在。 1.粉尘来源:一是堆场辅料覆盖未压实引起的扬尘;二是装卸区到后大门之间的路面有扬尘。 2.噪声来源:熟料生产线上篦冷机声音。 五、投诉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利森水泥厂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一)基本情况。大竹利森水泥厂实为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期限2007年9月19日至2018年12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2015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3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7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2016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3日。大竹县环境监测站每年对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2016年—2017年6月,两次监测结论均为监测点位污染物排放监测达标。2017年以来,该企业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袋装水泥装卸区粉尘无组织排放明显等4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于6月前通过了省、市环保督察组的“回头看”。 (二)现场调查情况。2017年8月26日,通过实地调查,该企业2017年8月12日向大竹县环保局提交了《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停窑检修的报告》(达州利森技发﹝2017﹞83号),并于当日14:17开始停窑检修,至今未开展生产活动。通过实地了解和走访附近群众,发现大竹县利森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噪声污染现象。 1.粉尘来源:一是厂区内炉渣在转运过程中少量散落;二是厂区门外道路扬尘较大。 2.噪声来源:袋装水泥装卸区收尘装置风机声音。 | 2.整改效果。2017年8月28日,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对转运过程中存在的散落炉渣彻底进行了清除,并强化覆盖措施确保炉渣清洁转运;对袋装水泥装卸区收尘装置风机安装了隔音板;对厂门口道路扬尘较大的问题安排了专人每天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8日,经对达州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周边10户群众进行回访,均表示对相关处理情况及企业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 |||||||
2 | 20170825040 | 达州市万源市石塘乡前进社区“石塘乡污水处理厂”,距居民住宅不足十米,污水散发恶臭,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万源市 | 大气 | 8月26日接件后,万源市成立以政府副市长陈守英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的“达州市万源市石塘乡污水处理厂”为达州市万源市石塘镇(2016年3月撤乡设镇)污水处理厂,位于万源市石塘镇前进社区林家湾组(小地名:大兴田),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2007年11月,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崇州市羊马镇等93个镇乡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的通知》(川环发[2007]107号)文件要求,石塘镇被确定为93个试点镇乡之一。2008年7月16日万源市人民政府向万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查石塘镇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方案。2008年7月17日万源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会议批准《万源市石塘乡、石窝乡、固军乡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规划中提出需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2008年9月基于《万源市石塘乡集镇总体规划(2005—2020)》,石塘镇完成污水处理站设计,采用“接触氧化+人工湿地+氧化塘”的二级处理工艺,日处理废水535m3/d。石塘镇通过自筹资金166.58万元,于2009年3月10日签订征地合同,2009年3月20日动工修建,2009年12月31日主体工程竣工,2012年10月投入使用。该污水处理厂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信访举报的“达州市万源市石塘乡污水处理厂”位于万源市石塘镇前进社区林家湾组,该组共有住户82户310人,其中与污水处理厂厂界距离50米以内的有35户、20米以内的有2户,10米内的1户。距离最近的住户有3户,分别为阮彦珍、周启兵、熊宗国。阮彦珍住房建于2007年,与污水处理厂之间有一条小河沟,其住房边界至污水处理厂厂界距离为9.12米,至污水处理设施直线距离为16.7米;周启兵住房建于2013年,房屋边界至污水处理厂厂界距离14.02米,至污水处理设施直线距离为20.23米;熊宗国住房建于2005年,房屋边界至污水处理厂厂界距离21.9米,至污水处理设施直线距离为39.02米。其中,周启兵住房建于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之后。 (二)信访举报的“污水散发恶臭,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部分设备(格栅、2号曝气机、压滤机)老化损坏,污水处理效果不理想,因而散发异味,2017年1月至7月主要靠人工清淤。石塘镇党委、政府针对污水厂部分设备老化损坏的问题,对粗格栅、2号曝气机、压滤机等设备进行了维修更换,已于8月24日完成;二是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从厌氧池内出来的污水因有机物含量较高,有一定臭味;三是2017年7月石塘学校清理化粪池,造成部分污水混入雨水管道,流入居民阮彦珍房前小河沟,由于清理不及时,散发恶臭。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制定污水处理工艺提升改进方案 1.2017年8月28日和9月1日石塘镇人民政府两次邀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技术论证,正在制定改进提升工艺技术设施方案。经设计单位现场查勘建议:在格栅机上方加盖封闭,将原有的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湿地池、氧化塘去除,改为全地埋式高效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为主的主流工艺,采用紫外线消毒,将出水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并将所有生产单元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集中收集,采用 “活性炭+等离子”除臭后,废气经小功率离心风机引至场镇下风向约300米外的荒丘(小地名:马家边)排放,满足环评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待条件成熟时,另选址修建一座污水处理站。(责任人:杨爱轩,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石塘镇人民政府。) 2.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完善环评等相关手续并启动改造,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责任人:杨爱轩,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石塘镇人民政府。) (二)限期整改,消除恶臭 责令石塘镇人民政府、石塘学校和石塘镇前进社区立即对阮彦珍住房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小河沟进行冲洗清理、对厌氧池喷洒除臭药物,削减或消除恶臭气味,此项整改已于2017年8月28日结束。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8日,万源市政府副市长陈守英带队进行了回访。石塘镇、石塘学校及前进社区对阮彦珍住房与污水处理厂之间的小河沟进行冲洗清理、对厌氧池喷洒除臭药物,削减或消除恶臭气味,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踏勘和技术论证,制定改进提升工艺设施方案,并将追责问责情况向当地群众进行了通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对万源市委、市政府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万源市委、市政府对石塘镇党委政府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石塘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万源市委、市政府对2009年时任石塘乡党委书记、乡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万源市石塘镇党委对石塘镇前进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进行约谈;责令万源市石塘学校校长向万源市石塘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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