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5批 2017年9月8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831012 | 达州市渠县环城街和滨河路一带的歌舞厅夜间噪声扰民,希望治理。 | 达州 | 噪声 |
9月1日接件后,渠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晓军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渠县环城街和滨河路一带的歌舞厅夜间噪声”扰民现象,涉及渠县渠江镇环城街和滨河路一带的较小型音乐酒吧及歌厅共20家,其中:音乐酒吧10家,音乐吧6家,音乐茶吧3家,歌厅1家,大多面积小、环境差、设施简陋。以休息时听听音乐,喝点冰水饮料、自娱自乐唱几首歌曲为主要经营手段。本钱少、消费低、营业额小,大多数为下岗失业人员的自主谋生的小职业,从业群体和消费群体均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1日,渠县文体广新局牵头,组织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渠江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执法组,深入对环城街和滨河路一带的酒吧和歌厅等开展了现场执法调查。查实,音乐酒吧分别是酒点半酒吧,丁丁音乐酒吧,炫酷酒吧、小瓶子酒吧、同乐湾酒吧,星月音乐酒吧,爽歪歪音乐酒吧,滨江音乐酒吧、第五季酒吧,伽蓝音乐酒吧。音乐吧分别是鑫夜音乐Bar,聚缘音乐吧,梦幻音乐吧,二娃音乐厅,醉爱音乐吧,佰缘烧烤音乐吧,音乐茶吧分别是东门口茶吧,宏浪之音茶吧,清江音乐茶吧。歌厅是郁香K歌厅。发现这些音乐酒吧、音乐茶座、冰水吧等基本上无隔音降噪措施,以群众低消费、偶尔自娱自乐唱几首歌为主要营业方式,从业人员多是无职无业和下岗人员,对噪音扰民的错误行为认知不够。少数业主为了招揽生意、吸引顾客,开展经营活动有时存在音箱喇叭声音偏大的现象,一定程度地影响了一些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成立联合执法组。9月1日,由渠县文体广新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渠江镇抽派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执法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环城街和滨河路一带的音乐酒吧、茶吧、歌厅等进行执法调查。 2.加强噪声治理。当场责令经营者停止使用大功率的功放音响设备,禁止超业务范围从事卡拉ok娱乐经营服务。 3.加强动态监管。进行全程动态监管。渠县文体广新局、城管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消防大队、渠江镇等单位组成联合巡查大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对业主的经常性教育引导。在经营期间晚上8点—10点播放小音量轻音乐,10点以后关闭音乐。(责任人:敬永香 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文体广新局、城管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消防大队、渠江镇)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单位发现噪音超标现象及时制止或查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业主法律法规意识,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二)处罚情况 9月2日,渠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滨河路50号郁香K歌厅负责人蒲贞和步行街198号鑫夜音乐Bar负责人毛萍两家经营业主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回访情况 9月4日,渠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渠江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滨河路和环城街的音乐酒吧、音乐吧、音乐茶吧等开展回访工作,没有发现经营场所再有噪音的现象发生,经营业主已纠正了违规经营行为。走访了附近群众约60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无 |
2 | 20170831018 | 达州市达川区金檀 乡南泥村9组的养猪场和豆腐厂(场主为同一人),污水污染农田和河流。 | 达州 | 水 |
9月1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杨飞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养猪场和豆腐厂”位于达川区金檀镇南泥村9组,业主为村民张廷玉。该猪场建于2009年10月,现有圈舍面积45平方米,实行了雨污分离,修建有沼气池1口30立方米,属农村散养户,未达到专业户和规模养殖场标准,未办理环评手续。2011年张廷玉的儿子和媳妇外出打工后,再没有从事生猪养殖。2015年10月张廷玉将住房一间租给金檀镇罗坪村刘家芹,从事小作坊豆腐生产,已于2016年2月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发现:举报的养猪场未养猪,圈舍内仅养鸡15只、鹅2只、兔5只,沼气池沼液未满,无外排污管及暗管,其粪便收集后做农家肥使用;豆腐厂相关设备锈蚀破损,未从事豆腐加工和生产,均无污水外排。养猪场下方仅有一条农业项目沟渠(四周无河流)内有少量污泥和流水,沟渠终点直接与一块农田相连,农田未种植、有杂草。该养殖场附近无其他排污源,张廷玉饲养生猪和刘家芹的小作坊豆腐加工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利用,但存在少量沼液溢入沟渠产生污泥,对沟渠相连的农田有一定影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达川区金檀镇人民政府已对豆腐加工的锅炉、灶台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拆除,沟渠里的污泥已进行彻底清理并作无害化处理,沟渠相连的农田进行翻耕,对土壤进行了翻埋整理,达到了种植条件。 (二)业主张廷玉对周围环境进行了清扫,保持了环境整洁。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2日,调查组对12户村民进行回访,均表示满意。 |
无 |
3 | 20170831024 | 达州市达县南岳镇田坝村3组的队长(周进)违规盗挖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达州 | 生态 |
9月1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杜成英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所涉位置位于南岳镇田坝村3组与大树镇竹林村10组交界处。2017年4月南岳镇田坝村3组组长周静组织村民对该组凉水井溪沟进行清淤整治,利用沟堤加宽加固修建农业生产便道。在溪沟清淤整治过程中,对边坡和剖面不同程度进行开挖,损毁了村民刘光海种植的竹子50余株。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投诉“违规盗挖山林”的问题。经查,南岳镇田坝村3组未发现大面积违规盗挖山林的行为。排查发现,该村3组近期对溪沟进行了清淤整治,并开挖了部分边坡地块,但该地块属未利用地,不属于林业用地。 (二)通过现场测量,溪沟清淤整治过程开挖了边坡115米,开挖剖面平均高3米。整治中损毁了溪沟边坡草皮和村民刘光海种植的竹子50余株,造成边坡部分地方有轻微滑坡,生态环境遭到轻微破坏。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整改措施 责成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30日前采取有效措施,对该溪沟边坡进行整治和修复。(责任人:杜成英,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南岳镇人民政府) (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责成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组织田坝村3组与刘光海,就溪沟清淤工作中损毁竹子问题进行调解,切实化解矛盾。 (三)建立长效机制 达川区南岳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切实做好溪沟、河流整治的监管和巡查,确保文明施工,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责任人:杜成英,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南岳镇人民政府) 二、回访情况 9月2日,工作组深入现场,回访了10户村民,受访村民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达川区南岳镇纪委对田坝村主任周某某、三组组长周某进行约谈。 |
4 | 20170831045 | 达州市开江县心华街16号附近的废品收购站,产生噪音和废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 | 达州 | 大气、噪音 |
8月31日接件后,开江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唐启文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经查,“达州市开江县心华街16号附近的废品收购站” 位于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兴和街19号,系开江县刘振英废品收购门市。刘振英夫妇(丈夫:胡良发)利用自己在兴和街19号4间门市并租用邻居兴华街19号熊永强3间门市个体经营,营业执照:P2511723MA625CBE45,法定代表人:刘振英,其夫妇自2004年开始收购废品,至今已有13年时间。 二、现场调查情况 8月31日晚上23:30分,开江县商务局、环保局、市监局、经信局、城管办(城管执法大队)、新宁镇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发现该废品收购门市地处城区居民聚集区,在该时段没有收购、加工行为,无法监测噪音和废气排放情况,门市内均堆满了各种废品,主要是铁、纸板、塑料废品等,在刘振英自己的门市内有一台压块机、一台剪铁机。门市内物品堆放无序,有刺激性味道;门市前人行道道路路面污垢很重。调查询问业主刘振英,其称在收购、整理(加工)废品时候有“一定的声音”,对环境及周边居民有影响。经调查走访周边群众,反映该废品收购门市经营时有噪声、灰尘多、有异味,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按照2017年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废品收购门市不符合再生资源回收选址要求。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停止营业。责令业主不得在此处继续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如业主不再从事此业务,自行向县市监局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如其要继续从事此业务,另行选址并向市监局申请变更营业场所。(责任人:唐启文,开江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人民政府) (二)中止供动力电。开江县商务局向开江县经信局发出《关于提请对开江县刘振英废品收购门市中止生产用电的函》,县经信局于9月1日到现场对该废品回收门市的动力电作了断电处理。 (三)清空营业场所。责令业主摘除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开江县供销社、开江县新宁镇政府所发《再生资源收购站》牌匾,迅速清空门市内所收废品和压块机、剪铁机,停止营业,清洗干净所污染的人行道道路路面。 二、回访情况 9月2日,开江县商务局、新宁镇新安社区到兴和街19号胡良发、刘振英夫妇家中回访,业主已清空7个门市内所收废品,门市前人行道道路地面已清洗干净,《再生资源收购站》牌匾已摘除。同时,工作组组织周边14户居民召开座谈会,与会群众对开江县刘振英废品收购门市整改举措表示满意,认为工作做得好,希望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坚持下去。 |
无 |
5 | 20170831056 | 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31日开始投产,生产时冒白烟,污染环境。 | 达州 | 大气 |
9月1日接件后,市经信委成立以党委委员、经济工会主席蒋雷任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 基本情况 达钢集团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西河路25号,兴建于1958年,2004年改制为民营股份制公司。2016年,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现有年产钢280万吨的生产能力,现有员工5300人。现主要装备有480m3高炉2座,1260m3高炉1座;91m2和260m2烧结机各1座;120吨顶底复吹转炉2座;全连轧棒材生产线2条,高速线材生产线1条。企业各工序生产装置的环保设施齐全,运行正常;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全,验收手续基本齐全(灾后重建项目因卫生防护距离内第3批搬迁没完成而未验收)。 二、 现场调查情况 9月1日上午10:30,调查组赶赴达钢集团,首先开展生产现场查看,发现3#烧结脱硫装置烟囱直排大量“白烟”。经调查了解,企业一直在持续生产,未出现停产情况,8月份,企业生产用电量达10845万kwh,生产烧结矿27.1万吨、生铁20.65万吨、钢材22.76万吨。8月31日上午8:33,3#烧结脱硫“白烟”治理系统增压风机因叶轮严重损坏,导致风机振动大,影响系统安全,“白烟”治理系统紧急停运,企业立即通知设备供货厂家迅速派专业技术人员来厂诊断,无法修复,烧结脱硫烟气恢复到原烟囱排放,形成“白烟”现象。现场查看3#烧结机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完好,市环保局从在线监控平台导出监测数据日报表进行核查,烧结脱硫排空“白烟”达标排放。 9月1日下午开始,调查组会同朝阳街道办事处及钢花社区、柏阁社区、金山寺社区走访了企业周边居民,部分居民反映近段时间达钢烟气排放情况较好,但8月31日达钢上空出现大量“白烟”。 9月1日下午,调查组对达钢集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炼铁厂(烧结)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了解到达钢集团是全国首创技术实施“白烟”(湿法烧结脱硫含有大量水蒸气的烟气)治理的企业,该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企业3#烧结脱硫“白烟”治理项目2016年7月开工,2017年5月投入试运行。总体治理效果较好,但由于是新技术、新工艺,运行中仍有一些问题,尤其是治理系统的风机叶轮寿命短、容易损坏,一旦风机出现故障影响系统安全,导致系统停运,大量“白烟”就对空排放,造成企业周边居民认为达钢在排污。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为解决举报人反映的“白烟”问题,责成企业9月2日前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派专人赶赴上海的设备加工单位驻厂催货,公司内部做好相关准备,一旦设备到厂,立即实施更换,确保9月20日前完成整改,恢复“白烟”治理系统正常运行;责成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降低设备故障率,强化备品配件储备,提高设备维修时效,解决“白烟”问题。(责任人:何政,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通川区政府) (二)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深入企业督促检查“白烟”治理系统修复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修复工作;加强在线监测,特别是整改过程中的监控,一旦发现指标异常,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环保处理程序。(责任人:陈文胜,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回访情况 9月3日,调查组召集周边居民代表召开了案件回访座谈会,对该企业烟气排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的方式、整改方案、整改进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听取了居民意见,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9月4日,市经信委主任刘传政带队深入现场,督促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整改,完成设备修复,确保“白烟”达标排放,让周边群众满意。 |
无 |
6 | 20170831067 |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骑龙村的‘申龙铸造厂’,存在噪声,粉尘污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彻底查处 | 达州 | 大气、噪声 |
9月1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陶宇翔、区政府副区长陈茂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申龙铸造厂”,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骑龙村1组,占地10亩,于2010年1月在原通川区工商局注册成立;2015年7月,变更为达州市腾龙铸造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未年检,营业执照于2016年6月被吊销);2015年11月,重新注册成立达州市瑞龙铸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科尧,经营范围包含铸件生产、销售等;2016年7月20日,企业租赁给自然人彭忠城经营。 2011年11月,申龙公司取得年产3万吨铸件项目备案批复(区经信〔2011〕32号),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5吨/时化铁炉一座、0.75吨中频炉两台,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2年2月,区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环评批复意见(区环审函〔2012〕1号)。2015年4月,因批建不符,区环保局下达了《关于达州市申龙铸造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铸件生产线项目不予同意试生产意见的函》(通区环函〔2015〕28号)。2016年,该公司被纳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规范类别,企业为此制定了整改方案,随后完善了生产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设施、生产设备噪声治理措施、烟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2016年底,通过市政府公示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其污染治理设施及方法是:废水经格栅网、絮凝沉淀池、二级沉淀后泵入循环水池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铁炉风机房密闭,安装了消声器;化铁炉烟气采用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后,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约15m)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举报“存在噪声,粉尘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7月3日,区环保局、双龙镇在对瑞龙公司夜查中,发现该企业利用原申龙公司的设施进行生产,涉嫌未验先产,区环保局进行了立案调查(通区环立字〔2017〕2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通区环法改字〔2017〕16号),并函告区经信局对瑞龙公司停止供应生产用电(通区环函〔2017〕122号)。7月10日,区经信局函商国网达州公司西外供电所协助配合停电(通区电执法函〔2017〕13号);7月20日,区经信局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公司停止了供应生产用电(通区电执法停〔2017〕11号)。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原生产期间成品装卸、转运无噪声防治措施;化铁炉进料口逸散粉尘无收尘设施,铁水出口无收尘设施,烟粉尘有无组织排放现象。同时,走访企业周边群众,反映该企业生产期间存在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二)关于举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问题。2017年8月1日,区信访局收到匿名信访举报件后,立即转办区环保局查处,区环保局于8月3日向区信访局报送了《关于反映“通川区双龙镇申龙铸造厂(原双龙铁厂)高污染、高能耗”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通区环〔2017〕150号),但举报件为匿名信件,无法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督促整改落实。督促该公司加大整改力度,在环保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组织生产。责成通川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工商质监局和双龙镇各司其职,加强日常检查巡查,杜绝企业非法生产。 (二)加快查处进度。责成通川区环保局加快对瑞龙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进度,确保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处罚。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3日,通川区政府副区长陈茂组织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工商质监局和双龙镇进行了回访,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停电封条完好;走访了周边群众,群众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7 | 信20170831115 | 达州市通川区北山镇养殖场养了大量猪、鸡、鸭、鹅,粪便乱排,污染当地环境 | 达州 | 其他 |
9月1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庞福佑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通川区北山镇养殖场”实为通川区北山镇丰登村1组村民张前文的家庭养殖场,距北山镇船儿街约15米。现有猪舍60平方米,猪舍旁用尼龙网围建有20平方米的家禽养殖点。有沼气池一口,容积8立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养殖场养了大量猪、鸡、鸭、鹅”的问题。经查,村民张前文家圈养了生猪5头,围养了鸡18只、鸭3只、鹅9只,不属于规模养殖,但按照《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通区府办发〔2014〕32号)规定,张前文家庭养殖场属禁养区。 (二)关于“粪便乱排,污染当地环境”的问题。经查,该养殖场粪便通过管道排入沼气池,无粪水外溢现象,沼液、沼渣清运至自家农田作农家肥;家禽养殖无排污设施,环境卫生较差,暴雨天气家禽粪有浸入到周边田地现象。畜禽养殖晴天有异味。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关闭转运。2017年9月1日,通川区北山镇已督促该家庭养殖场将5头生猪、18只鸡、3只鸭和9只鹅全部转移至适养区。 (二)清理整治。2017年9月2日,通川区北山镇已督促该家庭养殖场完成了养殖设施的拆除以及粪便的清运工作,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和消毒灭源。 (三)全面整治。2017年9月2日,通川区北山镇与场镇家庭散养户签订了148份禁养承诺书,并责令148户家庭散养户于9月1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责任人:庞福佑,通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北山镇人民政府)。 二、回访情况 9月3日,通川区政府副区长庞福佑带领区级相关部门现场回访,该家庭养殖场猪舍隔栏、家禽养殖围网已拆除,污染物已全部清运,周边环境已清理,场镇家庭散养户已完成清理整治123户,其余家庭散养户正在有序清理整治;同时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群众对整改措施和效果表示满意。 |
无 |
8 | 信20170831116 | 达州市达川区健身路立根尚城小区十余家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扰民问题严重。 | 达州 | 油烟 |
9月1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徐应涛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的“立根尚城”小区位于达川区健身路,共有5幢楼(7个单元),其中1、2、4、5幢为商住一体结构,一、二层为商业用房,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沿街有巴人味道老火锅、釜罐坊火锅店、鲁西肥牛汤锅店、李哥巫溪烤鱼(实为李记煌餐饮店)、李外婆老火锅、都一处面店、传奇冒菜(实为新军小吃)、大风羊肉馆、草原涮羊肉(实为富羊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唐人街中餐馆、聚味阁餐饮店、幺妹串串香(实为王三妹火锅店)、天益食尚共13家餐饮门店。营业执照均已办理;除釜罐坊火锅店、聚味阁餐饮店正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另外11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幺妹串串香、天益食尚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另外11家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 二、现场调查情况 此件与信20170830248内容基本相同。9月1日,工作组再次对健身路沿街餐饮店进行了现场勘查,12家餐饮门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接入下水道,幺妹串串香正在安装油烟净化器;工人正在封堵唐人街中餐馆在建筑外立面(面向小区)违规设置的窗户;天益食尚已自行停业。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即办即改。8月31日,达川区城管执法分局当场责令“幺妹串串香”安装油烟净化器,并督促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业主对设备进行清洗。9月1日,达川区住建局对“唐人街中餐馆”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日内自行封堵违规开设的窗户,并恢复墙体原貌。9月2日,达川区住建局督促大风羊肉馆对违规搭建洗衣台进行拆除。9月2日、3日,达川区住建局对立根尚城小区内外的污水管网进行集中清理。9月3日,达川区城管执法分局例行巡查发现大风羊肉、唐人街中餐馆净化器管道存在漏油现象,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3日内完成整改。9月2日,幺妹串串香”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其他处于营业状态的餐饮店业主对设备清洗完毕,“唐人街中餐馆”窗户已封堵,墙体已恢复。9月3日,立根尚城小区内外的污水管网集中清理完毕,大风羊肉馆违规搭建的洗衣台已拆除。9月4日,大风羊肉、唐人街中餐馆净化器管道已修复。 (二)分步整改。8月31日,经工作组专题研究,拟采取烟道上顶方式解决油烟排放问题。9月1日,达川区住建局委托设计公司提出3套初步方案,并由翠屏街道办事处征求业主意见,83户中仅4户赞同。为此,工作组于9月2日再次专题研究,决定进行业态调整,对正在从事餐饮经营的门市,根据租用年限,由门市业主逐步收回,不再租用于餐饮经营项目。对目前尚未使用的门市,从2017年9月1日起,不再办理与餐饮经营相关的各类证照、手续。(责任领导:徐应涛,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商务局,达川区食药监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和巡查机制,督促业主定期清洗、维修油烟净化器,对设备老化和净化效果不佳的督促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责任领导:徐应涛,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城管执法分局,达川区食药监局)。定期对下水道进行检查、疏浚,确保运行通畅。(责任领导:徐应涛,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住建局) 二、回访情况 9月3日,工作组对周边5名群众开展回访,通报处理情况,群众对整改工作及下步整改方案表示满意。 |
无 |
9 | 信20170831118 | 达州市渠县渠江镇渠光路东二段水泥门市灰尘漫天,污染环境。因检查督导,暂时停业,但害怕督导一结束,又会重新开张营业 | 达州渠县 | 扬尘 |
9月1日接件后,渠县成立以县委常委、武装部政委高江海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渠江镇渠光路东二段水泥门市”实际地点为“渠光路东一段12号华新水泥门市”,是业主黄建春于2017年5月23日办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每月销量100吨左右,经营时上下车水泥扬尘3平方米范围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1日,案件办理组前往调查时,该门市处于关门状态,经调查经营业主及附近居民,知该门市已于2017年8月25日停止经营,但检查门市内还剩余水泥5吨左右。 |
是 |
一、处理情况 责令渠县城管执法局督促业主将门市内剩余水泥搬迁。业主于2017年9月2日下午14点将剩余水泥全部搬迁,承诺以后不再经营水泥生意。9月3日该整改工作完成。 二、回访情况 9月3日,高江海常委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渠光路东一段12号华新水泥门市查看整改完成情况:门市内水泥已全部搬迁。9月3-4日,回访了附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附近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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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信20170831192 | 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后街熊家湾居民楼一楼二楼有多家小歌厅,无任何隔音降噪设施,夜间噪声严重扰民。 | 达州 | 噪声 |
9月1日接件后,宣汉县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升国和县政府副县长张家芳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熊家湾居民楼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花园社区北部,处于县城中心地带,该居民楼共3个单元,每单元1至4楼为商业用房,以经营家纺、服装、干洗、餐饮为主,5至13楼为居民住房,有居民54户。群众举报的“熊家湾居民楼一楼二楼有多家小歌厅”实为位于1楼和3楼的5家小型歌厅,分别为梦都酒吧、姐妹花演唱城、木星清歌吧、今晚有约演唱城、梦幻晴空演唱城。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9月1日,宣汉县副县长张家芳组织县文广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和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现场调查。姐妹花演唱城位于东乡镇熊家湾1楼,业主杨红梅,下岗失业人员,营业时间2017年7月,经营场地面积40平方米;梦都酒吧、木星清歌吧、今晚有约演唱城、梦幻晴空演唱城位于东乡镇熊家湾3楼,业主分别为赵永碧、何京玉、刘小梅和熊海川,均为下岗失业人员;营业时间分别为2016年10月、2016年9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经营场地面积均为25平方米。5家小歌厅均未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调查组分别于2017年9月1日上午10点半、下午2点半和晚上10点半开展现场调查,5家小歌厅均没有营业,但经走访周边群众、社区干部和现场踏勘,5家小歌厅在经营期间均存在隔音降噪设施不健全,噪音扰民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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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一)现场整改措施。2017年9月1日—2日,5家小歌厅业主自愿拆除了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相关设备设施,并自行关闭停业,承诺不再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 (二)查处违法行为。2017年9月1日下午,宣汉县工商质监局对5家小歌厅下达了《市场预警通知书》,限期一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宣汉县工商质监局。9月2日,梦都酒吧、木星清歌吧、今晚有约演唱城、梦幻晴空演唱城业主由于不具备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条件,向宣汉县工商质监局提交了书面材料,保证不再从事歌舞娱乐经营活动;姐妹花演唱城业主变卖了除音响设备外的其他物件,并已停止歌舞娱乐经营活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八条规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对此不予以经济处罚;宣汉县文广局对5家小歌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对外营业行为,并依法扣押其音响设备。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2日下午3时,调查组现场回访,组织40余名居民代表在宣汉县东乡镇花园社区办公室召开了案件回访座谈会,就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处理结果得到了与会群众认可,并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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