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达州资讯>专题专栏>建设美丽四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四川>边督边改长江
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7批 2017年9月10日) | |||||||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902001 | 达州市开江县沙坝乡1大队张陡力(谐音)的“八板邱酒厂”和刘齐轻的“桥头酒厂”,生产废水污染河流,希望查处 | 达州 | 水 |
9月3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开江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的开江县沙坝乡1大队张陡力(谐音)八板邱酒厂,经查实为:开江县沙坝古镇酒业有限公司。该酒厂位于开江县沙坝场乡沙坝村3组70号,始建于2015年1月,年生产能力原酒400吨。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经营范围:散装白酒制售、其他蒸馏酒、配制酒、果酒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农副产品加工、销售。 举报的刘齐轻的桥头酒厂,经查实为:开江县沙坝刘老头桥头土窖老酒厂。该酒厂位于开江县沙坝场乡永红路99号,始建于1994年,年生产能力白酒80吨。企业类型个人独资,营业执照齐全。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销售,白酒制售。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开江县沙坝古镇酒业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该厂2015年10月建成投产后,至2016年9月季节性的投入了生产。其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通过管道直接排入乡政府原简易污水管网(现已按规划进行了重新建设),由于原管网都是塑料管道,破损较多,存在污水渗漏现象;其污泥用于企业自行浇花。2016年10月,沙坝场乡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了沙坝场乡酒业发展及污水治理工作会议,要求酒厂在乡政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严格执行污水I级排放标准;待乡政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执行Ⅲ级排放标准,最后进入场镇污水管网系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2016年12月,该厂取得了《开江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表(试行)》(备案报告号开环备〔2016〕46号)。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设计排放标准Ⅰ级,污水排入企业自建鱼塘,溢流水自然外排。企业当前仍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7月开江县环保局现场巡查污水治理设施处于曝气运行状态。同时,现场发现该企业1.5吨燃煤锅炉已停止运行,正在拆出,着手进行煤改气工作。 (二)开江县沙坝刘老头桥头土窖老酒厂 经调查核实,该厂从1995年5月至2016年9月系小作坊式季节性生产。2015年以前其废水全部卖给当地农民喂猪喂牛,不产生污泥,2015年至2016年9月经过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乡政府原简易污水管网(现已按规划进行了重新建设),由于原管网都是塑料管道,破损较多,存在污水渗漏现象;其污泥用于企业自行浇花。2016年10月,沙坝场乡人民政府专题召开了沙坝场乡酒业发展及污水治理工作会议,要求酒厂在乡政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严格执行污水I级排放标准;待乡政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执行Ⅲ级排放标准,最后进入场镇污水管网系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2016年12月,该厂取得了《开江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表(试行)》(备案报告号开环备〔2016〕16号)。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计排放标准Ⅲ级,直接进入乡政府新建污水管网。2017年7月开江县环保局现场巡查污水治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落实整改措施 目前,开江县经信局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强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开江经信〔2017〕115 号),两个酒厂正在按照《开江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表(试行)》的内容,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全部投入使用。同时,完成开江县沙坝古镇酒业有限公司煤改气工程实施。(责任人:唐启文,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经信局)。 (二)查处违法行为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号)要求,两个酒厂已完成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表,正在完善污水治理环保设施,不予处罚。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6日上午,市经信委主任刘传政带领案件办理组赶赴现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两个酒厂正在按照要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完善,准备竣工验收。经案件办理组对两个酒厂周边12户村民进行回访,村民对整改情况均表示满意。 |
无 |
2 |
信 20170902055 |
达州市候某在西外火电厂附近、宣汉县城郊区开办洗衣厂,在缺少环保、卫生、消毒方面资质情况下,长期洗涤宣汉县县城内及周边乡镇医院的医用布料,每天几百吨的废水直排河沟。 | 达州 | 水 |
9月3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罗琳为组长的工作组,宣汉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刘正轩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达州市侯某在西外火电厂附近开办洗衣厂”实为西外原火电厂附近二轻仓库的四川蓝天洁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在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侯某)主要经营家政服务、清洗服务、保洁服务、家用电器修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等业务,于2016年8月搬迁至达川区河市镇。宣汉县境内目前有5家洗涤医用布草的企业,这些企业中均没有侯姓人员经营,也没有侯姓人员参股。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群众举报的“达州市侯某在西外火电厂附近开办洗衣厂”的问题。 经查,2003年侯某租用西外原火电厂附近原达州市二轻局仓库开办洗衣厂,该仓库被李某购买后,2005年侯某与业主李某签订场地租用合同,租用500余平方米的仓库继续经营洗衣业务。2015年达州市进行塔沱片区棚户区改造及湿地公园打造,该洗衣厂属搬迁范围,于2016年8月搬迁至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 (二)关于群众举报“在缺少环保、卫生、消毒方面资质情况下,长期洗涤宣汉县县城内及周边乡镇医院的医用布料,每天几百吨的废水直排河沟”的问题。 经查,1、2016年8月从原达州市二轻局仓库搬迁到河市后,该洗衣厂无洗涤设备,无生产迹象。在该厂区内另有一家洗衣公司,即达州市吉布森洗衣服务有限公司(挂牌为“达州市太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法人代表:郭某),也于2016年1月停业,无生产迹象。2、宣汉县工商质监局通过查询“四川智慧工商一体化综合应用系统”,未发现有侯姓业主在宣汉登记开办洗涤医疗布料业务。3、宣汉县卫生计生局对县城内的县医院、中医院、三医院等城区医院和县城周边的东林卫生院、三河卫生院等28家医疗机构进行调查了解,除8家医疗机构的医用布料自洗外,其余20家医疗机构的医用布料是由天天洗涤部、众鑫洗涤部、诚信洗涤公司、鑫荷物业有限公司、南坝康洁洗涤厂清洗。这5家企业负责人称均没有侯姓人员参股经营。4、宣汉县商务局对县城8家干洗店进行了调查核实,东乡镇曾有一家干洗店,业主为侯文质,该店于2013年5月29日因经营不善停业,至今未申请重新开办。5、宣汉县城周边的东乡镇、君塘镇、双河镇、清溪镇、柳池镇、三河乡、东林乡等7个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洗涤行业进行了排查,均未发现侯姓人员经营医疗、宾馆布草洗涤业务。 |
否 |
一、处理情况 通川区政府责成朝阳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企业违规复产。(责任人:罗琳,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4日、5日,由通川区商务局、朝阳街道办事处开展回访,对该洗涤厂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3 | 信20170902067 | 达州市渠县渠江镇解放社区“孙老五饮食店”油烟、噪声扰民 | 达州 | 油烟噪声 |
9月3日接件后,渠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李鸿杰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孙老五饮食店”实为“渠江镇孙老五小吃店”,是业主孙平英于2014年12月办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面积10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主要经营凉菜、小炒,经营时间为下午15时至晚上24时。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3日,案件办理组前往调查时,该门市处于关门状态,经调查经营业主及附近居民,知该门市已于2017年8月30日停止经营,但业主还有继续经营的意向。 (一)投诉人举报“油烟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勘验,该门市外搭有灶台,烹制小炒时直接在灶台上操作,导致油烟直排扰民。 (二)投诉人举报“噪声扰民”的问题 由于门市面积小,门市内主要堆放原材料。经营时业主直接将餐桌搭在门市外供食客就餐,导致噪声扰民。 |
是 |
一、处理情况 根据现场勘验情况,该门市不适合餐饮经营,案件办理组一致决定由渠县城管执法局向业主下达停业通知书,责令业主立即停业,不能在该门市经营餐饮。业主同意停业决定,表示将另觅新址按规定经营。县城管执法局已将门市外灶台拆除。 二、回访情况 9月6日,李鸿杰副县长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孙老五小吃店”查看整改完成情况:该门市已关门停业。回访了附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附近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 |
无 |
4 | 信20170902188 | 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东城街三岔路口现已作为临时装卸货停车场,噪音、垃圾扰民。 | 达州 | 噪声、垃圾 |
9月3日接件后,开江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黄克应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经查,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东城街三岔路口的临时装卸货停车场修建于2012年,位于开江县城东城,比邻开梅路口和S202线开任路口,是一个开放式临时停车场。该停车场未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未实行收费管理,主要解决周边载货汽车临时停放。因开江县汽车东站建成后未交付使用, 2012年开江县交运局将此停车场设为开江至梅家的临时班线客车站。开江至梅家、沙坝场乡线路客车在此上下旅客,装卸货车、客车、过往车辆等在此停车,因此自发形成了“客运站”,车辆、乘客等在此产生噪声。2012年孙某租用停车场内面积约1000平米的库房堆放瓷砖等建筑装饰材料,平时大小货车在库房前装卸材料产生噪音。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9月3日晚上8时33分,县政府副县长黄克应带领县城管办、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新宁镇前往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停车场内停有1辆收割机、两辆大型货车和一辆客车,以及几辆小型轿车。附近住户反映噪音扰民在夜晚较突出,主要是大货车进出停车场上下货物产生噪音,影响周边住户休息,货车在上下货物后,随之产生一些垃圾未及时进行清理,影响了停车场的环境。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整治噪音扰民。一是责令卸货库房老板孙某立即整改,要求每天晚上9点半至次日早上8点半,进入停车场装卸货物的车辆不得使用喇叭,装卸货物的过程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周边住户休息。二是县交警大队在车坝附近增设了文明驾驶提示牌,劝导过往车辆以及进出车辆文明驾驶,禁止长时间高频率使用喇叭,所有载客中巴车出入车站不得鸣笛。 (二)整治环境卫生。组织新宁镇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彻底打扫,清运了场内垃圾,及时恢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同时,加强对过往市民的文明劝导,并落实人员进行定期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该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责任人:黄克应 开江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城管办) (三)划设停车标志标线。2017年9月6日,在停车场划设停车标线,设置标示牌,分类分区停放车辆,明确专人管理。凡标志标线内车辆一经停满,其余空地一律不得停放,进一步规范了停放秩序,减少噪音扰民。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6日,工作组人员走访了东城临时停车场周边住户张志彬等16户居民,通过座谈,群众对停车场环境整治措施表示满意,非常感谢政府和相关部门,希望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坚持下去,常抓不懈。 |
无 |
5 | 信20170902255 | 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一品南庭小区1号楼1至3层开办慧仁肾病医院,贿赂达川区环保局通过环评,影响小区居民健康。 | 达州 | 其他 |
2017年9月3日接件后,达川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杜成英为组长的工作组,责成区检察院牵头,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达川区南外一品南庭小区1号楼”位于三里坪街道办骑龙大道1号。2016年12月14日,成都同兴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达州市宏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拟租一品南庭1号楼1至3层,用于开办“达州慧仁肾病医院”。2017年3月16日,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同兴源公司颁发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4月5日,同兴源公司委托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编制《达州慧仁肾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6月30日,市环保局受理了该公司提交的《达州慧仁肾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市环保局尚未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书面批复。8月2日,达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企业名称预核准。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投诉举报“达州市达川区南外一品南庭小区1号楼1至3层开办慧仁肾病医院”的问题 经查,同兴源公司拟在一品南庭1号楼1至3层开办“达州慧仁肾病医院”,提供了《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书》。达州市卫计委已对设置“达州慧仁肾病医院”进行了现场和《达州日报》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举报,给该公司颁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同时,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设置“达州慧仁肾病医院”的环境影响评价在周围居民以及社会公众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结果为基本满意,达州市环保局已受理了该公司提交的《达州慧仁肾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市环保局尚未作出书面批复。 (二)关于投诉举报“贿赂达川区环保局通过环评”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级审批办法》“2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规定,该医疗机构的环评工作应由达州市环保局负责审批。按照《达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市环发〔2015〕115号)要求,区环保局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向市环保局出具了“该项目还未开工建设”的书面报告,并派工作人员赵明庆参加达州市环评技术审查会。同时,无证据证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存在收受贿赂的行为。 (三)关于投诉举报“影响小区居民健康问题”的问题 经调查,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医院筹建的相关手续,未实质性建设医院,现对一品南庭小区居民健康无影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区卫计局、区环保局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责任领导:杜成英,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环保局)。 (二)区检察院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力度,防微杜渐,坚决查处,杜绝权力寻租。(责任领导:杜成英,达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二、回访情况 9月6日,工作组深入现场,对16名群众进行了回访,通报了案件调查处理情况,10名群众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4名群众未表达意见,2名群众表示不满意。 |
无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公开入口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川公网安备 51170202000231号主管:达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