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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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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话人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复兴镇十二沟的洗衣厂排污、扰民问题”,经督察组核实后对该厂作停业整顿处理,但目前该厂每天夜间仍偷偷生产,同时怀疑有人通风报信,在达州市巡查组来检查之前1个小时,该厂就会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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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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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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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陈文胜挂牌督办,责成市商务局牵头,会同通川区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的洗衣厂实为达州市复兴镇金虹洗涤部,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7组(小地名:十二沟),总面积约600平方米,法人代表周井武,2017年6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751170200000014,7月底试运行。
2017年8月24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将群众举报“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十二沟有无证经营洗衣作坊,污水直排河沟,污染环境的问题”(第17批,编号:20170823051)转通川区人民政府办理。通川区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川环法通区环停字〔2017〕12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要求其未经整治验收合格不得复产,并对其超标排污行为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通川罚告字〔2017〕29号),处罚款1481元。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举报“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复兴镇十二沟的洗衣厂排污、扰民问题’,经督察组核实后对该厂停业整顿处理,但目前该厂每天夜间仍偷偷生产”的问题
据查,8月25日,通川区环保局向复兴镇金虹洗涤部下发了停产整改通知,据走访周边群众和社区巡查反映,8月25日至8月30日该企业没有生产。8月27日成都市鼎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企业提供了复兴镇金虹洗涤部废水处理工程改造方案,企业8月28日向通川区环保局提交了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8月31日,通川区环保局派人到现场查验,并向企业下达了《关于同意恢复生产的通知》(通区环发〔2017〕139号),同意企业在8月31日至9月6日试生产,该企业从8月31日开始生产。2017年9月5日,通川区环境监测站对试生产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通川环监字〔2017〕第031号)监测结果:废水中存在COD、总磷超标现象。
(二)关于举报“怀疑有人通风报信,在达州市巡查组来检查之前1个小时,该厂就会关闭”的问题
经查,该企业于8月31日接到通川区环保局《关于同意恢复生产的通知》后开始生产,9月4日接群众举报,检查组赶到现场时,企业正在进行生产。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复兴镇派出所也对此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人通风报信的相关证据。
(三)检查组发现的其他问题
经查,企业没按照《金虹洗涤部废水处理工程改造方案》要求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安装曝气装置,在整改没到位的情况下就向通川区环保局申请复产,并通过了验收,致使企业污水未能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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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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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理情况
(一)实施停产整治
责令金虹洗涤部停产整治,在污染治理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责任人:陈文胜,达州市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达州市商务局)
(二)依法立案处罚
达州市通川区环保局对通川区复兴镇金虹洗涤部因超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发了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283.35元。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7日下午,市商务局会同通川区政府相关人员对达州市复兴镇金虹洗涤部进行了回访,现场发现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企业正在进行整改。并走访了附近群众,通报了问题处理情况,群众对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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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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