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9批 2018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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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2010039 | 渠江作为渠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被采石挖沙行业污染,导致饮用水中有害物超标不能再饮用,但当地水务局提供的水不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水压不够导致高处的居民接不到水,群众饮用水得不到保障。 |
达州 市 |
水 |
一、关于“渠江作为渠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被采石挖沙行业污染,导致饮用水中有害物超标不能再饮用”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该水源地日常监管记录及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有采砂船只在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采砂作业。经查阅2018年以来渠县县城饮用水源监测报告,该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二、关于“当地水务局提供的水不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水压不够导致高处的居民接不到水,群众饮用水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锡溪乡社区饮用水问题,经现场调查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目前锡溪乡社区常住人口1777人,按日均每人用水量120升(依据《DB51T2138-2016四川省用水定额》)测算,场区居民日需水量约200余吨,而王建华个体供水户日供水能力约60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日供水能力约80吨,随着场区常住人口逐年增长和高层住宅出现,锡溪乡场区现有供水工程在用水高峰期间存在水压不足和水量欠缺现象,当地群众生活饮用水存在一定困难。同时发现,锡溪乡社区现有两处供水工程取水点水源地保护还存在标识标牌不规范、物理隔离等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
属实 |
责任领导:达州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 责任单位: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环保局,渠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达州市水务局副局长何海波,达州市环保局水科负责人周晓,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牟军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行政处罚情况。 二、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高场区居民用水保障程度。由渠县水务局、锡溪乡人民政府会同渠县惠农公司,从附近的临巴水厂实施管网延伸工程至锡溪乡场区(输水管道铺设长度约12公里),从根本上解决场区居民饮水问题(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 (二)加强应急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由锡溪乡人民政府立即完善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处供水工程物理隔离设施,健全地理界标、警示标志设置,防止人为活动污染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三)加强场镇供水工程日常管理。由锡溪乡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日常运营,做好管网维护,保障场区居民供水安全。 |
无 |
2 | X510000201812020038 | 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火车站广场中间、天桥对面的正宗川菜馆(又名成都小吃)环境卫生恶劣,臭气熏天”。 |
达州 市 |
大 气 |
一、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火车站广场中间、天桥对面的正宗川菜馆(又名成都小吃)环境卫生恶劣”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案件调查工作专班实地查看,该餐饮企业按照“明厨亮灶”相关要求,对食品制作过程全程监控,店内桌椅摆放整齐,餐具消毒到位,店面较为整洁。 二、关于“臭气熏天”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该餐饮企业店内卫生情况良好且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该店侧门附近的井盖有污水外渗现象。经调查了解,系市政下水道疏通不畅所致,此问题多次被投诉举报,市城管、市政工程处及区朝阳办事处等部门已多次进行现场处理。 |
属实 |
责任领导: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翘楚 责任单位:通川区环境保护局、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川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通川区环境保护局邓礼川、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玉飞、通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王芳、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周其奎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 二、责成被诉求单位处理情况 (一)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函告达州市城管局及时和定期疏通清理该区域内下水管道,已于12月6日前完成; (二)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下水管道进行清理,并恢复路面卫生,已于12月6日前完成; (三)加大对该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做好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已于12月4日前完成。 |
无 |
3 | D510000201812010011 | 达州市通川区罗浮阳光小区三号楼下面的门市是一个酿酒作坊,酒味特别大特别浓,要求关闭该作坊. |
达州 市 |
大 气 |
关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罗浮阳光小区三号楼下面的门市是一个酿酒的作坊,酒味特别大特别浓,要求关闭该作坊”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12月2日,工作组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在门市周围能闻到酒味散发出的气息。按照该作坊酿酒工艺,在酒糟发酵过程中,须通风敞存,且该作坊生产门市密闭效果不良,通风管道口径较小,室内空气流动性不强,导致酒味散发至周边。由于该作坊规模较小,近期每2日存放高粱150斤用于酿酒,酿酒后产生的酒糟采取集中打包后迅速转卖乡镇养殖场,作坊内不储存酒糟,所以酒味散发较轻,感觉不浓郁。 |
属实 |
责任领导: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庞福佑 责任单位:通川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 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其奎、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岳玉飞。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处理情况 (一)督促该作坊要提高生产工艺水平,提升其产品质量,做好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气味处理,防止对外扩散; (二)要求该作坊安装大型排风扇处理生产工艺中产生的气味; (三)责成该作坊要及时用编织袋打包处理酒糟,严禁堆放存放; (四)要求该作坊要密封罐装酒,严禁储存于生产作坊内。 (五)加大对该作坊的日常巡查力度,务必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5日前) |
无 |
4 | D510000201812010016 | 达州市开江县七里乡低槽沟有个小作坊没有任何手续,生产沥青和焦油,味道非常刺鼻,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 |
达州 市 |
大气 |
2018年12月3日上午,市经信委何冰同志、潘攀同志、曾晓同志、杜娜同志,市交通局谢军同志,宣汉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进驻该作坊,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一、关于“小作坊没有任何手续”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该作坊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等手续。 二、关于“生产沥青和焦油,味道非常刺鼻”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该作坊生产防水油膏,不生产沥青和焦油,并于2015年停产至今。2018年11月30日晚和2018年12月1日晚,业主曹小平在家用烤火炉和小铁锅熬制防水油膏(未使用作坊生产设备),熬制总量为4-5斤,用于填补院坝裂缝,熬制过程中可能产生刺鼻气味。 三、关于“严重影响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该作坊附近无村民居住,仅有2家企业:七里峡煤矿二工区和宣汉鑫磊采石场。2018年12月3日,调查组走访调查了七里峡煤矿二工区、宣汉鑫磊采石场共5人。其中,4名被调查人表示没有听说过附近有生产沥青和焦油的作坊,1名被调查人表示听说过该作坊,但现在并未生产,5人均反映没有在该作坊附近闻到过刺鼻性气味。 |
属实 |
责任领导: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政 责任单位: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宣汉县人民政府、开江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刘传政,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淳永奉,宣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锐,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超 一、行政处罚情况 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该作坊生产生活供电在开江县供区,2018年12月2日,开江县经信局及供电公司对该作坊生产用电进行了断电。 (二)责成曹小平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曹小平表示不再进行生产经营,已于2018年12月3将生产设备(电机、熔炼炉、传输架等)拆除。 (三)业主曹小平承诺作坊以后不再进行生产经营,自己不再熬制油膏。 |
无 |
5 | D510000201812010032 | 达州市渠县乙通公司采砂,污染了渠江,导致当地村民没有饮用水。村民目前用的是应急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渠县政府与乙通公司的合同2018年9月27日到期,但该公司仍然在采砂。 | 达州市 | 水 |
一、关于“达州市渠县乙通公司采砂,污染了渠江,导致当地村民没有饮用水”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2月2日和12月4日,工作组实地调查发现,渠县亿通公司采砂船在渠江锡溪乡锡溪社区段停留并有采砂作业活动。12月3日,渠县环境保护局对渠江锡溪乡锡溪社区段河道河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该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目前,锡溪乡锡溪社区8组及整个锡溪乡场区分别由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地下水源,距离渠江约200米)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地下水源,距离渠江约1500米)供水,没有在渠江取水,不存在当地村民没有饮用水的问题。 二、关于“村民目前用的是应急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锡溪乡场区居民饮用水一直由锡溪乡人民政府负责,2017年前由刘安义、王建华两个私营供水户供给。其中,刘安义水厂于2001年建成,2002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因净化设施简陋,水处理后无法达标,已于2017年8月24日关停。目前,锡溪乡场区居民饮用水由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和1处抗旱应急水源供给。经渠县环保部门和卫生疾控中心检测水源水和末梢水均符合相关标准。经现场调查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目前锡溪乡场镇饮水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供水量不足。二是锡溪乡场区现有两处供水工程取水点水源保护还存在标识标牌不规范、物理隔离等保护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三、关于“渠县政府与乙通公司的合同2018年9月27日到期,该公司仍然在采砂”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2013年10月17日,渠县亿通实业有限公司依法竞得采砂权后,于2014年3月8日与渠县水务局签订了《渠县境内巴河、州河、渠江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目前仍在合同期内。 四、调查中新发现的问题 2018年12月2日和12月4日,工作组实地调查发现,渠县亿通公司采砂船在渠江锡溪乡锡溪社区段停留并有采砂作业活动。市政府批复的锡溪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该河段(取水点经度107.0413,纬度30.8450),但取水点已于2017年8月24日停止使用。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渠县河道采砂 规划报告(2013-2018)的批复》(川水函〔2013〕144号)该段河道不属于可采区。 |
属实 |
责任领导: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牟军 责任单位:渠县水务局、渠县惠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渠县锡溪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渠县水务局局长覃杰、渠县惠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雷长安、渠县锡溪乡人民政府乡长刘瑜 一、关于“村民目前用的是应急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行政处罚情况。 (二)整改情况: 1.着力提高场区居民用水保障程度。由渠县水务局、锡溪乡人民政府会同渠县惠农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附近的临巴水厂实施管网延伸工程(共计12公里)至锡溪乡场区,从根本上解决场区居民饮水问题。(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加强应急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由渠县锡溪乡人民政府立即完善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处供水工程物理隔离设施,健全地理界标、警示标志设置,防止人为活动污染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3.加强场镇供水工程日常管理。由渠县锡溪乡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王建华个体供水户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日常运营,做好管网维护,保障场区居民供水安全。 二、关于调查中新发现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情况:由渠县水务局对渠县亿通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越界采砂行为依法立案查处(2018年12月30日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二)整改情况: 1.责成渠县亿通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渠江渠县锡溪乡锡溪社区段的采砂作业活动,撤离采砂船只。(整改时限:2018年12月5日,已经完成整改) 2.由渠县砂管办持续加强河道采砂活动经营监管,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许可的作业区域、采砂量开采,严格禁止禁采区、禁采期开采以及越界超限开采等违法行为。 3.由渠县锡溪乡人民政府持续加强辖区内河道巡查,及时发现环境保护问题,立查立改。 |
经核查履职情况,无追责问责情况。 |
6 | D510000201812010050 | 达州市万源市铁矿乡白沙河(铁矿乡到新华乡)旁的采石场,其废水在下雨涨水的时候会偷排到白沙河内。铁矿乡到沙滩乡的公路全是土路,灰尘特别大。 |
达州 市 |
水 大气 |
一、关于“达州市万源市铁矿乡白沙河(铁矿乡到新华乡)旁的采石场,其废水在下雨涨水的时候会偷排到白沙河内”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专案工作组现场调查,走访铁矿镇辖区沿线群众,证实铁矿镇辖区内流域无白沙河,达州市万源市铁矿镇白沙河(铁矿镇到新华乡)实为万源市铁矿镇石塘河,该路段万源境内没有采石场。 二、关于“铁矿乡到沙滩镇的公路全是土路,灰尘特别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路段于2010年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动工修建,全长20.9公里,其中万双公路(沙滩镇至铁矿镇)沙滩镇境内共计13.9公里,业主为沙滩镇人民政府,万双公路(沙滩镇至铁矿镇)铁矿镇辖区内共计7公里,业主为铁矿镇人民政府。由于万源市连续遭受2012年“7.4”、2018年“5.21”等特大洪灾破坏,该路段部分挡墙损毁、路面破损,且此路是巴通万高速路项目砂石材料运输的主要道路,大型货车流量大,道路损毁较重,导致道路晴天有扬尘现象。 |
属实 |
责任领导:万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综 责任单位:万源市交运局、万源市水务局、万源市环保局、铁矿镇人民政府、沙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万源市交运局长唐 勇、万源市环保局局长符 合、铁矿镇人民政府镇长罗天美、沙滩镇人民政府镇长杜道军 一、加快修复保洁 万源市养路二段于2018年12月2日起增派养护工人加大路面保洁力度,不定时对路面洒水降尘,同时对铁矿镇至沙滩镇路段损毁路面进行修复。 (一)对路基沉陷路段进行片石换填处理; (二)挖除路面破损严重路段破碎的旧混凝土路面,铺筑二灰碎石基层,用沥青混凝土进行修补; (三)对损毁的水沟进行修复,并对堵塞的水沟、涵洞进行疏通。万源市委、市政府已责成万源市养路二段于2019年1月2日前整改完毕。 二、加强运输管理 万源市路政大队于2018年12月2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对铁矿镇至沙滩镇路段过往超限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密闭和覆盖、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减少过往货车超载超限损坏路面、未按规定遮挡扬尘等问题。 三、促进升级改造 2014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14-2030年)》,根据该规划,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四川省普通省道网线位规划》,其中宣汉界-铁矿镇-沙滩镇小河口-长坝乡-石人乡-黄钟镇-中坪乡-大沙乡-草坝镇-魏家乡-通江界线路调整为省道,路线编码S302,路线名称:漆树(宣汉)-梓潼。目前我市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向上争取在2019年度下达该项目建设计划。待计划、资金下达后,万源市将立即按照标准对该路段进行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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