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5批 2018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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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510000201811270015 | 达州市经开区河东村安置房神受噪音污染。周边是一个砼业园区,每天家门口几百辆罐车进出,灰尘太大不能晒衣服。特别是距离50米的商混达州正佳,噪音大。 |
达 州 市 |
大气噪音 |
一、关于“达州经开区河东村安置房深受噪音污染”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商混运输车辆自身负荷较重,每天约有150次车辆在砼业园出入,车辆在坡道行驶过程中造成一定的交通噪音。距离公路最近的安置房(离公路约5米),有车辆经过时有超标情况。经环保分局委托四川清阳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环检字(2018)第WT412号)现场监测达到61.7分贝,超标0.03倍,扰民现象客观存在。 二、关于“周边是一个砼业园区,每天家门口几百辆车进出,灰尘太大不能晾衣服”问题 经查,反映属实。由于道路年久失修,加之长期受大型运输车辆的碾压,致使道路坑洼不平、排水不畅、破烂不堪,造成道路扬尘较大,对安置房群众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关于“特别是距离50米的商混达州正佳,噪音大”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不属实。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距离安置房约50米,经环保分局委托四川清阳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噪音进行了现场检测,数据显示生产噪音为51.9分贝(清环检字(2018)第WT412号),国家排放标准为60分贝,该公司生产噪音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已修建安装隔音挡板(长68米,宽8.5米)。 |
属实 |
一、关于“达州经开区河东村安置房深受噪音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赟 责任单位:经开区环保分局、斌郎乡 责任人: 经开区环保分局局长冉昆林、经开区斌郎乡乡长胡小鹏 完成期限:已于12月2日完成 (一)行政处罚情况。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未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斌郎乡政府在达州正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进出口附近立即设置车辆限宽装置,强制所有大型运输车辆改由环城路二期路口绕行,以此减少车辆通行频率。同时督促8家砼业企业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教育,采取行车途中降低车速、禁鸣喇叭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噪音污染。 二、关于“周边是一个砼业园区,每天家门口几百辆车进出,灰尘太大不能晾衣服”问题 责任领导: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程前明 责任单位:经开区住建分局、城建监察大队、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二大队、斌郎乡 责任人: 经开区住建分局副局长李在东、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瞿柯柯、市城管执法局直属二大队大队长潘传金、斌郎乡乡长胡小鹏 (一)行政处罚情况。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未处罚。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加快推进经开区砼业园区便道建设进度,按照规划标高实施,确保在年前完成便道施工区域内占用电力线路拆迁工作,力争2019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便道建设,确保由道路造成的噪音污染和扬尘污染从根源上得到治理。同时斌郎乡政府、河东村村委提高道路日常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频次,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完成期限:2019年6月底前) |
无 |
2 | D510000201811270035 | 达州市达川区斌郎乡瓮福厂(生产肥料),排放废气导致空气污染,附近村民闻到有刺鼻气味的废气,每天都在不断排放,造成严重空气污染,测量单位来检测了都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居住,希望处理。 |
达 州 市 |
大 气 |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污染源为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达州经开区斌郎乡熊家村,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占地3000余亩,总投资50亿元。设计产能包括160万吨/年磷矿浮选、120万吨/年硫磺制酸、45万吨/年磷酸、1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60万吨/年磷酸二铵、16万吨/年的食品/工业级磷酸盐、50吨/年碘、10万吨/年水溶肥等大型化工装置。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行政审批要求情况。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0万吨/年硫磺制酸及余热利用项目、年产30万吨湿法磷酸项目、湿法净化磷酸项目、磷硫化工综合利用项目、湿法净化磷酸萃取余酸综合利用项目由省发改委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0000812111]3969号、川投资备[51000009010901]0002号、川投资备[5100000812221]4210号、川投资备[51000009012201]0003号、川投资备[51000009022501]0007号),省环保厅2010年1月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川环审批[2010]32号、川环审批[2010]33号、川环审批[2010]34号、川环审批[2010]35号、川环审批[2010]36号),项目建成后,2013年12月省环保厅进行了环保验收(川环验[2013]265号、川环验[2013]266号、川环验[2013]267号、川环验[2013]268号、川环验[2013]269号)。项目验收后,2014年市环保局向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 (二)行政主管部门近两年工作情况。按照职能职责划分,达州经开区经发局和达州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负责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 1.加大了检查力度,近两年按照“双随机”要求和配合监测工作共现场检查11次; 2.加大了监测力度,近两年共对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测了5次; 3.加大了整治力度,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共发出整改通知4 份、立案处罚4起、共处罚金25万元(其中2017年8月废机油露天堆放的行为处罚金2万元、PPA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处罚金11万元、2017年9月份总磷超标处罚金12万元)。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督促下,企业近两年在环保投入近百万元用于渣场和废气环保治理,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三、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排放废气导致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除设备检修和工况异常外,实行24小时连续生产,其污染物排放纳入了国控重点污染源管控名单,厂区设置了烟尘在线监控装置,每年开展一次大气污染物监督性监测。2018年3月1日,达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开展的监督性监测报告表明,其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氟化物、氨)综合评价为监测达标,在线监测也未出现有超标的情况。2018年11月23日接到信访交办件(第二十批D510000201811220037号)后,立即委托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装置区和熊家村7组分别进行了大气专项监测,11月28日该公司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编号:EDD19K004455C),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二)关于“附近村民闻到很臭刺鼻性气味”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企业生产时其排放的污染物中含有氟化物、氨等特征污染物,厂区内能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刺鼻气味。根据该公司硫磺制酸及余热利用项目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硫酸生产车间四周边界为起点200米”,其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居民居住。熊家村4、5、6组已于2009年全部进行了搬迁,现无居民居住。 |
属实 |
一、行政处罚情况 因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二、整改情况 (一)加强污染治理。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制定污染物超低排放整改计划,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人: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赟,责任单位:经开区环保分局)。 (二)强化环境监管。通过加强环境“双随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责任人: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赟,责任单位:经开区环保分局)。 (三)通过实施招商引资,优先规划项目入驻,推动片区整体建设搬迁。(责任人: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胡赟,责任单位:经开区斌郎乡人民政府、经投局、社事局,住建分局)。 |
无 |
3 | D510000201811270007 | 达州市万源市八台山风景名胜区独秀峰违规修建玻璃栈道,大肆砍伐林业、占用森林面积。环保督察组已经查处过一次,并要求拆除,不但没有拆除还继续修建并营业。现在又继续修建一条索道造成水土流失,饮水困难。且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白色污染,垃圾乱扔,严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达 州 市 |
土壤,生 态 |
一、关于“达州市万源市八台山风景名胜区独秀峰违规修建玻璃栈道,大肆砍伐林业、占用森林面积。环保督察组已经查处过一次,并要求拆除,不但没有拆除还继续修建并营业”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时,独秀峰玻璃栈道(实为彩虹桥)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由于未取得相关手续,万源市环保局、万源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督察组要求对独秀峰玻璃栈道(实为彩虹桥)作出书面停工整改处理意见,责令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整改要求限期整改。2017年9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关于环保问题严禁搞“一刀切”停工停产要求,万源市旅游局下发《关于同意八台山景区边营业边继续整改的通知》(万旅发〔2017〕32号)。此后,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私自进场装饰装修,2017年11月,万源市旅游景区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立即停止八台山玻璃吊桥等项目建设施工的紧急通知》(万八龙发〔2017〕27号)。2018年2月4日,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推介玻璃桥营运项目;万源市旅游景区管理中心获悉后于2月9日向元邦公司下发《关于停止运营八台山景区云霄飞车、玻璃吊桥的通知》(万八龙通〔2018〕11号),并现场挂锁封闭。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临时环评备案和安全评估报告。2018年11月17日后,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自行停业整改。 二、关于“又继续修建一条索道造成水土流失,饮水困难”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报审批的索道建设方案未获得批准,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查处后,索道建设已经停工,同时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周边进行植被恢复,市旅游景区管理中心对原已停工建设的索道基础项目更换停止施工牌并用锁链封闭,因此不存在由于索道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2018年11月28日现场调查发现,八台山(小地名:二道门以上)无饮用水源,也无村民居住,因此不存在饮水困难的问题。 三、关于“因为管理不善造成白色污染,垃圾乱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18年11月28日下午,专案工作组查阅了大巴山旅游公司环境卫生保洁和清运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日志,万源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设有保洁部,聘有保洁人员19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景区所产生垃圾每日定时运送到官渡玛瑙溪华新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生态处置;同时查看景区道路及景点周边,没有发现白色垃圾,也没有游客乱扔垃圾的现象,垃圾箱也没有留存的垃圾,整个景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专案工作组随机对游客及原住民进行走访调查,均表示对景区内清洁卫生表示满意。 |
属实 |
责任领导:万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爱轩、胡传胜 责任单位:万源市旅游局、万源市住建局、万源市环保局、万源市林园局、万源市国土资源局、万源市旅游景区管理中心、八台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万源市旅游局局长康萍、万源市住建局局长陈一富、万源市环保局局长符合、万源市林园局局长童小佳、万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宋春光、万源市旅游景区管理中心局长唐天荣、八台镇人民政府镇长何章才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10月30日,万源市住建局对万源市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开发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玻璃桥”等建构筑物项目进行立案调查(万住建案立字〔2018〕12号);2018年11月18日,万源市住建局对万源市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开发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玻璃吊桥(彩虹桥)项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万住建〔2018〕罚字第12号),责令万源市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开发公司限期完成相关手续。 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9日,万源市旅游局印发《关于对八台山景区彩虹桥幽灵项目限期整改的通知》(万旅发〔2018〕33号),责令万源市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开发公司在完善相关手续前禁止开发玻璃栈道(彩虹桥)。《八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于2018年11月14日报省政府,因该《总体规划》正处于运行审批阶段,省政府尚未批复,暂不能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待《八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得审批后,督促万源市元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开发公司在获得审批后4个月内完成林地征占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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