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凌晨,达州市在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件“渠县静边镇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河现象,污染河道”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住建局、渠县等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经8月12日调查核实,信访反馈情况属实,该镇存在生活污水排河现象,共查出排污口10个,其中较大排污口3处。
渠县立即对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遏制“跑漏”现象再次发生,定期开展河道水样采集和数据分析工作,对沿河岸线垃圾及时清理,千方百计确保河水清澈、群众放心。对涉及民生的水污染事件,达州市将按照“第一时间告知涉及群众、第一时间核实查证问题、第一时间妥善解决问题”原则,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建设,坚决遏制河水污染损害群众健康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