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有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排中心渠河道污染河水。
接到督察组转交的线索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开江县及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开江县永兴镇党委政府、县畜牧局、永兴动防站监管不力,县环保局执法监督不力,整改不到位。11日,养猪场生猪全部转运完毕,养殖设施捣毁,已关停。
开江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永兴镇党委书记李祖念、镇长邓学辉、人大主席唐海波、副镇长蒋启刚,县畜牧局局长伍明波、副局长冯国光、原副局长邓良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冯旭诫勉谈话;对永兴镇副镇长张华书面诫勉谈话;对永兴镇动物防疫监督站站长魏芳波立案调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