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凌晨2时30分,开江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案件——新宁镇瓦店子村五组一养猪场粪便、潲水臭气熏天,涉嫌粪水直排到附近灌溉渠。凌晨3时,该县相关责任领导带领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信访局和新宁镇等单位部门工作人员抵达该村来福养殖场突击查处。
在现场,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该养殖场硬件设施建设、规模及排污设施设备,并对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了解,该养殖场位于瓦店子村人口居住区,占地面积1168平方米,共有2栋圈舍,现有母猪14头,乳猪39头,肥猪100头。据查看,孙某自建了2条粪槽,粪便通过粪槽进入化粪池后排出,再经由自建沟渠流入400米外的沉淀池内,场地周围有异味。
该县相关领导当即责令该养殖场负责人,务必在8月20日前转运完所有牲畜,拆除养殖场所有设施设备,立即封堵废水出口,清理排污沟渠及沉淀池,并做好所涉区域内的消杀工作。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增强巡查频率,努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迅速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