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认真开展煤矿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8 00:00:00来源: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供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关闭
按照达州市安全监管局6月14日发出的《关于加强煤矿生产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达市安监〔2018〕144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煤矿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力度和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从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规定、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强化风险事故处理、抓好去产能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等方面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将在近日对煤矿企业环境保护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在全市适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