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
发布时间:2016-07-28 00:00:00来源: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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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为推进达州市资源税改革,市财政局按照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额原则,充分利用资源税改革契机,切实壮大地方税收。
一、针对达州本地实际情况,对达州资源税税源情况、企业经营和税费负担状况、资源价格水平等进行全面调查,借力省级地方政府确定部分资源税目税率等权限的规定,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政策倾斜。
二、通过清费立税,增强地方税收能力。此次改革将原来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与地方5:5分成,并入资源税后全部为地方收入,通过此次资源税改革,清费立税,加强征管,增加地方收入。
三、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