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达州市地税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政策,2017年前3季度新增享受税收优惠扩围企业28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65万元。全市2017年前3季度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共计1735户,其中盈利企业601户,盈利面34.63%;享受优惠企业601户,政策实际受惠面100.00%,减免企业所得税658.22万元,户均享受减免税1.095万元,为全市小微企业减了负,持续激发了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强化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税企qq群、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印发宣传资料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内容,及时解答纳税人政策及办税疑问,提醒并辅导纳税人按期正确申报。
二是简化优惠办理。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只需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大力推广网络办税、电子办税,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进一步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成本。
三是强化监控考核。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通过“金三”系统实时监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惠及面,对符合条件的未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进行及时提醒,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企业真正享受减税红利,切实增强“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