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2010年川机发99号)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2009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2009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评估分析。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09年应急管理工作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09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分组安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总编写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级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并及时交牵头部门,市级牵头部门在市级各参加部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监局、市畜牧食品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民宗局参加。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09年度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工作,安排精干人员,仔细分析,认真评估。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参加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报告。
(二)认真分析。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和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做到定性和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层次清晰。
(三)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和市级牵头部门要确定1名总结评估分析联系人员,于1月2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和办公电话报市政府应急办。务于1月30日前将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的总结评估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市政府应急办。内容涉密的直接派专人送达。
联系人:朱清华;联系电话:2533953(办),2533908(传);电子邮箱:dzjz1207@126.com。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