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函〔2011〕52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2011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达州市2011年金融工作要点
结合2011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根据我市金融业发展实际,制定2011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目标
抢抓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规划建设、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达州水患治理永久性工程开工建设等利好政策和我市天然气综合开发建设的重大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积极应对货币政策调整出现的新变化,深化金融创新,强化与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全力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强力推进各类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项目的合作,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多币种融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我市金融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良好开局。确保全年完成新增贷款64亿元,力争实现新增贷款70亿元,力争引进银行3家,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家以上,完成信贷1亿元,新型融资工具融资实现“零”突破。
二、继续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确保支持力度稳中有增
(一)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以推动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抢抓建设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秦巴地区冶金建材基地、川东北地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有利时机,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四个一批”重大项目为载体,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水利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境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加大对天然气、钢铁、水泥、煤、电等重点产业的资金投入;加大对交通网络、物流设施、城市功能等基础建设项目信贷投入,突出支持节能环保和民生工程;加强重点企业与银行对接,健全重点项目信贷跟踪报告制度。加强对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府融资平台的指导,规范融资行为,发挥其投融资作用。
(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化经营;主动适应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适当下放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建立健全内部绩效激励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实施办法、审贷标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鼓励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信贷产品,积极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信贷渠道,改进抵押办法,扩大抵押范围,降低抵押标准,拓展非抵押业务,切实解决抵押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引导与管理,为中小企业融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制度,降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
(三)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支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农业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达州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工作方案》,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逐步推广到全市范围,并积极开办林权质押贷款、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范围和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多渠道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
(四)加大对扩大就业和创业信贷支持力度。继续争取国家、省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特殊金融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就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扶持全市微型企业发展;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青年自主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惠民贷款,重点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用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各项政策,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引导金融机构稳步增加信贷投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刺激消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建材信贷消费,大力开发旅游、文化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产业的新兴信贷消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六)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支持。积极创新科技金融合作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探索创新金融支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机制。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七)深入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研究制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监管办法和政府类贷款偿债机制,整合政府资源,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自身建设,提高融资平台实力,增强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平台。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全力推进多渠道融资
(八)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加大政府对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推动省政府金融办、四川证监局与达州市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抓好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充实企业上市后备储备库。加强上市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市培训,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新经济增长点和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九)大力支持债券融资。把握好国家扩大债券融资的机遇,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金融创新产品。跟踪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利用集合票据拓展融资渠道。支持达州发展(控股)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十)努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与各类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积极搭建我市利用信托、融资租赁、金融仓储、保险直投等新型融资工具平台。建立市政府与华融资产公司、中铁信托公司的战略合作机制,举办达州市首届新型融资工具对接会,积极鼓励各类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股权投资机构加强对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投融资支持。鼓励我市企业通过BOT、BT等多种方式实现项目融资。充分发挥贷款类、权益类、融资租赁类、不动产类等信托产品的融资作用。拓宽民间投资渠道,落实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相关政策。
四、积极支持保险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强保险的保障作用
(十一)不断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政策性农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科技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产险业务以及小额保险、健康险和养老险等保障型寿险业务发展,进一步改善市场结构、区域结构和险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支持我市新农村示范片、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
(十二)大力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推动医疗责任险创新,探索在高危行业建立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大力发展旅游、公众责任保险。稳步推动保险业参与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贸易信用保险加快发展,探索利用保险工具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十三)不断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提高县域保险覆盖的新模式。全面推动保险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新途径,降低保险在“三农”领域的交易成本,提高保险服务“三农”的作用。加大对保险业规范整治,防范损害群众利益。加大对保险业运行情况的监管,防范保险业风险。
五、全力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不断增强其实力
(十四)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改革。市农村信用社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改制指标,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完善对信用社的考核监督机制,积极防范运行风险。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扶持措施,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能力。
(十五)加快达州市商业银行发展。巩固达州市商业银行改制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和资本约束机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稳步扩大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央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加大存款支持,促进信贷规模和信贷能力持续增长。加大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力度,通过增资、引资等多种方法,支持达州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其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强服务方式、内容、手段的创新,保持发展活力,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十六)做好异地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进和村镇银行的设立。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鼓励支持异地股份制银行在达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已批准筹建的3家异地股份制商业银行达州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确保2011年上半实现挂牌营业。积极支持和推进村镇银行发展,鼓励在我市各县(市、区)新设村镇银行,支持已建立的两家村镇银行做大做强,鼓励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十七)抓好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积极与有志于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对接,全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2011年争取新设立2-3家小额贷款公司。
(十八)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健全现场、非现场监管体系以及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业务规范、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完成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构建新型银担合作平台,完成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工作,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力争2011年末全市担保余额达到30亿元,新增担保能力10亿元。指导担保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风控能力,鼓励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做大做强。
六、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十九)优化信用环境。积极稳妥处置政府性债务,积极开展党政机关政府性背景到逾期贷款清收、年底“关帐”、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等工作,建立政府背景贷款及大额贷款风险预警制度,促进政府诚信;进一步开展“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活动,加大企业守信培育,对诚实守信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通过建设和完善征信体系,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活动,促进全社会信用建设。
(二十)优化法制环境。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清理整顿非法集资、虚假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侵吞金融资产、制售贩假人民币等金融违法行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要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受理审判,推动建立金融案件由金融机构所在地法院受理案件的制度,强化金融胜诉案件的执行,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二十一)优化政务环境。尊重和保障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防止对金融的非正常干预;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不利于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款;定期组织金融专家对党政干部开展金融知识轮训,不断提高党政干部金融意识和运用金融资源的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相关部门和金融中介在金融系统处置不良资产、贷款重组以及取得抵债土地、房产过户或出售过程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金融机构地方性行政事业收费一定优惠。着力规范金融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金融中介机构的清理和整顿,加强对金融中介机构准入、执业、服务、收费等日常监管,建立中介行业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在金融机构内部通报。
(二十二)优化合作环境。充分利用金融形势分析会这一平台,认真研判经济金融运行态势,加强银政企信息沟通,促进银企信息对称;进一步加强项目包装研究,把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财政资本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协调银企沟通的桥梁职能,制定《银企对接工作制度》,适时以见面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有效解决“银行找项目、企业跑资金”的两难问题,促进企业与银行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七、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机制,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二十三)建立健全鼓励引导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达市府办〔2010〕42号),完善金融考核办法和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探索建立信贷投放风险补助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激励机制,重点要考核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
(二十四)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对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银企签约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判断经济金融运行形势,有效推进全市金融业健康平稳运行。健全市政府金融办与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沟通。
(二十五)加强金融办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机构,及时足额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争取年内完成金融办设置,切实履行好金融协调、对地方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实施管理、推动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等职能。适时组织各类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金融办工作效率,在服务地方经济、促进金融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十六)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引进、培养金融高端人才的激励机制,不断聚集金融高端人才。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金融队伍的竞争力和战斗力。
(二十七)加强制度建设。市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加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相关金融发展优惠政策,制定我市融资、担保风险补助办法和地方银行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新型融资工具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十八)做好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纲要和《达州市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盘点和摸清我市金融业发展基础,结合宏观形势和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特点,优化配置金融资源,制定切合实际且具有前瞻性的目标,落实科学有效的发展措施,推进金融业在“十二五”期间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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