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133号)精神,确保我市煤矿关闭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将被纳入整顿关闭范围的煤矿关闭到位,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煤矿清理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管和实施主体,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成立由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切实做到一矿一工作方案、一矿一工作组、一矿一专家组。严格按照川办函〔2013〕1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安全、有序、平稳地对纳入整顿关闭范围的煤矿依法实施关闭。
二、认真落实《四川省煤矿整顿关闭程序标准暂时规定》中关闭煤矿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关实、关死、关到位。
三、每批煤矿关闭结束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川办函〔2013〕133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关闭煤矿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将档案资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政府办公室1份、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份(含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1份)。
四、从即日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周星期五上午12:00时前,书面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及复产复工等工作的实施进度,并将其纳入2013年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