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达州市“税农贷”推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达州市“税农贷”推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银税互动机制,切实抓好纳税信用资源涵养开发,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扶贫工作的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可持续性,推进“税农贷”金融服务模式,更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目的意义。“税农贷”是“税金贷”的深化创新,旨在通过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合理利用企业纳税信用资源,为涉农企业、涉农项目提供的扶贫金融服务,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二)金融模式。引导支持商业银行向依法诚信纳税或税收遵从度高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产品超市等涉农企业发放生产经营性贷款,用于涉农项目新建基地或扩大生产种养殖规模、收购规模、加工规模,助推涉农企业带动农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提供劳务、销售农产品等方式创业就业、增收脱贫,开创金融扶贫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三)贷款方式。一般企业可凭借纳税信用和征信信用,申请涉农项目信用贷款。由县级政府和参与银行建立“税农贷”风险共担基金,支持成长性强、带动性强的企业发展,适当放大涉农项目贷款规模。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的涉农项目,贷款额度可数倍于信用贷款规模。
(四)基本特征。服务对象特定为涉农企业、涉农项目,非农项目不在之列。资信管理强调银税互动、信用转嫁,有助于提高企业信用形象。授信借贷方式灵活、利率优惠,可向涉农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扶贫方式突出市场主导、多方联动,有助于调动政府、银行、企业、农户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联动的扶贫脱贫格局。
二、核心机制
(一)信用转嫁机制。依托银税互动管理平台,实现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互联互通,建立纳税信用转嫁机制,有效解决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涉农企业融资门槛、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贷款效率和纳税信用“含金量”。
(二)扶贫带动机制。通过银政联动督促企业承诺践诺,强化资金用途管制和农企利益联结,保障“税农贷”资金切实用于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带动群众脱贫,逐步形成良性运行的扶贫带动机制。
(三)风险控制机制。政府及所属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分险基金等方式,强化“税农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降低银行机构涉农贷款经营风险,引导鼓励更多银行机构参与金融扶贫。
三、运行流程
“税农贷”作为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金融扶贫模式,以涉农企业、涉农项目为依托,以企业扶贫承诺书(指导性文本见附件2)为凭据,以纳税信用推送、企业承诺践诺、多方协同监管为基石。其主要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请。投资涉农项目的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商业银行提出“税农贷”贷款申请,并提供涉农产业项目规划、扶贫带动承诺(同时抄送扶贫移民部门)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信用推送。根据企业申请和授权,由国税、地税部门将纳税信用记录推送至目标银行。
(三)授信调查:目标银行对申贷企业作市场调查和资信调查,结合银税信息确定授信方式和授信额度。
(四)签订合同:若项目对接和授信调查成功,申贷企业与目标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扶贫承诺书。
(五)发放贷款:贷款银行按照扶贫项目进展分期发放贷款,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次性发放贷款,专款专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六)项目监管:贷款银行对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对资金使用情况、企业生产情况、农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情况、扶贫承诺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并将结果反馈给贷款银行,由银行对贷款进行相应后续管理。
四、实施阶段
(一)前期调研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面调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及大型商业超市融资需求和资信状况,充分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扶贫移民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结合国家银税互动政策和扶贫金融政策,研究推出“税金贷”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潜在风险隐患,制订必要的应对策略。(责任主体:市国税局、达州农商银行)
(二)研发试点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根据前期调研论证结论,研发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和我市市场环境的金融扶贫模式。选择4—5户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持续开展的金融扶贫新模式。(责任主体:市国税局、达州农商银行)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试点银行为龙头,在全市全面推广“税农贷”金融扶贫模式,引导建立风险共担基金,鼓励银行开发多样化产品,强化目标企业政策宣传,形成“税农贷”发展的良好基础环境。(责任主体:市国税局、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达州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常态运行阶段(2018年4月1日以后)。从制度建设、政策配套、配合联动、运行流程、目标考核等方面对“税农贷”金融扶贫模式作全面完善,转入常态化运行阶段。(责任主体:市国税局、市扶贫移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税农贷”通过“银税互动”“农企捆绑”,实现信用转嫁和利益联结,整合打通“企业融资——产业发展——扶贫带动”链条,在金融扶贫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优势。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脱贫攻坚主体意识和金融扶贫创新意识,深化对金融扶贫机制和“税农贷”产品优势的认识,切实将“税农贷”作为我市金融扶贫产品创新、机制创新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银税互动工作特别是“税农贷”推进实施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银税互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税农贷”金融扶贫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国税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推进实施方案,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任务,持续强化“税农贷”产品推广宣传,让目标企业和贫困农户广泛知晓、踊跃参与。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建立“政府主导支持、部门联动服务、银行主体推动、基层监督落实”的工作机制。税务部门要根据“税农贷”特征,加紧完善银税互动平台建设,建立起多方共同参与、信息实时共享的工作平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引导支持政策,切实履行协同监管责任,为“税农贷”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环境。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适时为企业和农户提供质量检验、卫生检疫、农业科技、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政务服务。
(四)深化金融创新。鼓励在达各商业银行根据本实施方案,参照达州农商银行的“蜀信·税农贷”产品模式,加快研发推出各自的“税农贷”金融产品投放市场,力争申贷方式简便、审批流程快捷、贷款利率优惠、授信额度灵活、贷后监管到位。鼓励企业通过平等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为建卡立档贫困户提供担保并承诺还款,整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小额信用扶贫贷款”,解决资金分散劣势,进一步增强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产业带动能力。
(五)强化风险控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参照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贷款风险共担基金组建方式,及时建立“税农贷”风险共担基金,带动银行适当扩大“税农贷”放贷规模,合理分担贷款风险。各级扶贫移民部门要充分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信息优势和工作优势,督促企业与农户签订并履行扶贫带动协议,主动配合银行跟踪监督“税农贷”资金用途和精准脱贫效果,降低金融风险和政策风险,保障实现“税农贷”政策初衷。各商业银行要严格遵守金融市场规律和行业监管规则,在风险控制、社会责任、合理盈利之间找准平衡;要牢牢坚持“审慎经营”原则,严格实施贷前资格审核、资信审核,突出抓好贷后管理,落细落小风控措施,力争将经营风险降到最低。
附件:1.达州市“银税互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2.达州市“税农贷”扶贫承诺书
附件1
达州市“银税互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发挥银税互动在金融扶贫工作的特殊优势和重要作用,市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银税互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天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勇革 市委常委、副市长
彭建平 市政府市长助理
成 员:谯学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远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移民局局长
龚 兵 市国税局局长
杜 勤 市地税局局长
肖启义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王伟兵 达州银监分局局长
聂永生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朱 勇 达州农商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税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龚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国税局。做好先期调查及可行性调研,与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协商制定实施方案,与达州农商银行合作做好首款“税农贷”产品的开发试点工作;根据企业的授权和申请,将纳税信用信息传递给企业指定的金融机构。
(二)市地税局。根据企业的授权和申请,将纳税信用信息传递给企业指定的金融机构。
(三)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对“税农贷”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并在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
(四)达州银监分局。对“税农贷”金融产品的开发及业务开展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市政府金融办。协调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推动“税农贷”金融服务发展。
(六)市扶贫移民局。协助银行对“税农贷”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贷款资金带动农户脱贫的实际效果作跟踪反馈。
(七)达州农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制订开发推广“税农贷”相关产品,履行金融服务主体责任,作好项目监管和风险控制。
附件2
达州市“税农贷”扶贫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申请使用 银行的“ ·税农贷”产品,积极支持达州市“银税互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脱贫,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贷款用途
(一)涉农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
本次贷款用于:
1.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项目。
2.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项目。
3.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项目。
(二)商场、超市企业填写:
本次贷款用于:
1.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农产品采购。
2.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农产品采购。
3.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农产品采购。
二、扶贫形式(在对应项打“√”,可多选)
1.吸纳农户就业( )
2.租用农户土地( )
3.收购农户(含农业合作社)产品( )
4.其他形式 。
三、扶贫规模
1.涉农生产加工型企业填写:
吸纳 人就业,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人,预计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 元;
租用 亩土地,涉及农户 户,其中含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户,预计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 元;
收购产品 (吨),预计每户每年可增加收入 元。
(多个项目可加行)
2.商场、超市企业填写:
每年收购 村(社区) 产品 (公斤/吨),比上一年增长 %,预计增加收入 元。
每年收购 村(社区) 产品 (公斤/吨),比上一年增长 %,预计增加收入 元。
每年收购 村(社区) 产品 (公斤/吨),比上一年增长 %,预计增加收入 元。
(多个收购点可加行)
承诺企业签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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