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消防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力预防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达州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达州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徐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良云、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华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董绍棠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3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层层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迅速部署,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19日)。各级、各部门要在本地、本系统、本行业内部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2月5日)。各地要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实施集中整治。要专门开展针对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6日至2月底)。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地区“清剿火患”行动进行总结和考评。市政府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市“清剿火患”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清剿火患”行动的重要性,站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民生民安的角度,增加做好“清剿火患”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逐级进行部署,实行部门联动;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将“清剿火患”行动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地要将“清剿火患”行动纳入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中,协调和动员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互通信息、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发挥行业作用,强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效能,形成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三)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地要组织“网络化”排查,以社会单位、社区和村为单位实施“网格化”检查,逐一细化网格,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确保检查不漏一个单位场所、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通过采取行政拘留、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利用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在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向社会公告“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展情况。“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每周都要有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情况,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级政府要将此次行动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对“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清剿火患”每一阶段任务结束时,各县(市、区)政府要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战役战况报市“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市政府将适时听取各级、各部门工作汇报并组织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