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函〔2009〕142号 | 浏 览 量: |
达州市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2009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达州市2009年金融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重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爬坡上行、加快发展”的总体部署,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大贷款投放规模,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全面落实金融政策,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对接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和创新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结合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坚持“保增长、防风险”的原则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按照不同地域、行业、企业的特点,针对市场主体不同的需求情况,更加主动地满足经济实体的金融需求,切实把握有利时机,早投放、快投放、多投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2009年,力争年末新增贷款达到45亿元以上。
(二)用好用足特殊金融政策。按照《达州市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给予我省特殊金融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函〔2009〕40号)要求,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特殊金融扶持政策,加快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步伐,有效缓解项目资本金、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营运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参照四川发展集团模式,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对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国有资产进行资源整合。二是充分利用好并购贷款政策,将其作为并购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三是充分利用好临时周转贷款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推出能够满足银行要求的项目,及时向银行提出申请,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使重点建设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四是落实对灾区实行的“四不政策”。五是农村信用联社要用足用好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政策,加快农房重建等支农进度。六是充分利用好放宽监管指标政策,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规模大幅增加。
(三)全面执行金融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今年的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支持经济发展,新吸收存款的可贷资金要有50%以上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统计口径为全市范围)。
二、突出信贷重点,大力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
(四)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抓住达州市建设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秦巴地区冶金建材基地、川东北地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有利时机,加大对天然气、钢铁、水泥、煤、电等重点产业的资金投入。抓住襄渝铁路二线、达成铁路扩能、城市过境公路、达陕高速、达万高速公路、秦巴地区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交通网络、物流设施、城市功能等基础建设项目信贷投入。要重点支持节能环保和民生工程,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
(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性机构的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化经营,适当下放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权限,建立健全内部绩效激励机制,制定具体可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实施办法、审贷标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信贷渠道、开发信贷产品,改进抵押办法、扩大抵押范围、降低抵押标准、拓展非抵押业务,切实解决抵押不足的问题。
(六)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我市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试点工作的推进,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努力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问题,不断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七)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信贷政策措施,支持廉租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建设,尽快落实调整后的首付比例、住房按揭贷款优惠利率等各项优惠政策。
(八)大力推进金融惠民。进一步完善我市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制度,明确借款人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完善担保制度,简化贷款程序,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工作,鼓励、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2009年,全市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为1600万元。继续落实有关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8〕250号)精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人行达州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等部门要尽快在我市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九)深入推进开发性金融融资工作。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向开行提供更多更好的项目;完善担保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在开行融资;做好开行到期本息支付,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
三、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
(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货币政策和金融发展、金融监管相协调的机制。积极支持和推动有关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农业银行改革工作,加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增强服务“三农”能力;积极推动邮政储蓄银行改革有关工作,着力推动小额信贷,进一步拓展个人商务贷款,积极参与银团贷款等新的信贷业务。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适度分散信贷风险。大力创新信贷产品、服务方式和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县域金融运行模式,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融资,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十一)加快推进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做好市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和风险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和资本约束机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稳步扩大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加大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力度,支持市城市信用社做大做强,强力推进城市信用社改制工作,确保今年实现达州商业银行正式挂牌。
(十二)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扶持措施。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发展。推进资金互助组织在我市的试点,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走“技术+资金+产品+市场”新型合作道路。
(十三)抓好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积极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建立审核、监督及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和统计报告制度。争取年内新设2-3家小额贷款公司,为解决我市“三农”、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开辟一个新的渠道。
(十四)搞好担保公司的发展。要进一步充实政策性担保资本金,加快担保业的发展,在担保机构的支持政策、风险补偿、金融合作、环境改善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积极推动银担合作,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度降低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门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建立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的机制,推进与担保机构的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设立市级农业信贷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十五)积极开展金融机构的引进。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在达设立分支机构的前期准备和服务工作,力争促成兴业银行、开发银行在达设立分支机构。
(十六)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认真做好支付清算、国库、货币发行管理等金融服务,抓好征信、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努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金融机构合作,大力发展银团贷款,满足特大项目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网点,加快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和西外市政中心和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各个层次需求的营业服务网络。
四、培育直接融资市场,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十七)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建立上市协调机制,完善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加大股改力度,积极培育上市资源。突出重点,加大对达兴能源和川环科技上市筹备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增强盈利能力,确保达兴能源在今年内完成上市申报,明年上半年实现挂牌上市,力争川环科技明年下半年完成上市筹备工作。
(十八)大力支持债券融资。把握好国家扩大债券融资的机遇,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积极争取达钢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力争在债券融资方面取得突破。
五、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十九)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运作模式,建立和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增加险种、扩大覆盖面。积极开展银保合作,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全农村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建工险、工程险,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
(二十)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导保险公司投资我市优势产业、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六、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一)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加强项目包装研究,把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财政资本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好项目资本金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政府银企沟通的桥梁职能,适时以见面会、座谈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有效解决“银行找项目、企业跑资金”的两难问题,促进企业与银行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二十二)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认真执行达州市关于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强化达州诚信建设。建立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企业“黑名单”制度,综合利用司法、工商、税务、财政、建设等部门和金融手段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进一步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提高信息透明度,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力开展信用政府、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适时启动“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初步筛选100户企业左右,纳入“模范守信中小企业培植计划”,优先给予金融支持。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监控和防范。密切监测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和金融稳定运行的影响,认真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各类风险案例和金融案件,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强化金融机构忧患意识和前瞻意识教育,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反馈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动态信息,有效防止金融发展中的新生不利因素对金融稳定的冲击,不断提高抵御风险综合能力。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处置力度,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培养、评级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中介机构失信的惩罚力度,积极稳妥地引导、规范和推动各类民间融资活动。
(二十四)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清理。稳妥处置政府性债务,审慎处理好政府性贷款的还本付息工作,加强对有政府背景单位和公务人员到逾期贷款清收力度,维护“诚信达州、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良好环境。
七、完善金融发展的扶持和配套机制
(二十五)建立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金融信贷投入及风险补偿制度。每年从各级财政转移支付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金融支持灾后重建风险补偿基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制度。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工作。尽快制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管理办法。
(二十六)落实国家对金融的财税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资产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轻借款人办理抵押、评估、过户、展期等手续费负担。
八、建立和健全金融工作机制,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二十七)建立考核奖励办法。完善信贷投入考核办法。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奖励力度,将中小企业信贷、“三农”信贷、消费信贷作为考核奖励的重点,并将特殊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和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座谈会上银企协议信贷投放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应金融业奖励办法,重点要考核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放。
(二十八)完善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对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判断经济金融运行形势,有效推进全市金融业健康平稳运行。健全市政府金融办与市级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力度。
(二十九)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金融办的工作指导和服务。指导县(市、区)政府金融办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各类培训、交流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处置应急水平。
(三十)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引进、培养金融高端人才的激励机制,不断聚集金融高端人才。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金融队伍的竞争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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