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随着全国电煤市场供应紧张,市内主网电厂电煤供应亦日趋紧张,电厂存煤持续下降,预计春节期间电煤供应形势将更加严峻。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煤电生产供应工作,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目标的实现。现就认真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全市电煤保障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严格考核。从现在起,到2010年春节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必须确保下达电煤调运任务的完成。大竹县8万吨、达县8万吨、宣汉县8万吨、万源市6万吨、渠县4万吨、开江县3万吨、通川区2万吨、达竹煤电集团公司5万吨。节前节后实行分段考核,各占一半,超量按比例加奖。
二、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从现在起,到今年枯水期结束前,市、县(市、区)交通部门要结合达州电煤公路运输任务重的实际,研究制定特殊时段电煤运输的具体措施和优惠政策,开辟市内电煤运输的绿色通道,确保电煤及时调运到电厂。
三、严堵电煤外运口子。大竹县、开江县、达县、宣汉县、万源市和通川区人民政府必须加大对属地内公路、铁路电煤外运口子的查堵力度,特殊时段内一律严禁电煤外运。
四、严格煤炭调运。市、县(市、区)经委,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达市府办函〔2009〕331号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所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严格铁路运输计划初审;铁路各车站要积极配合,凡未经市、县(市、区)经委初审的运输计划,按要求一律不得安排运力。
五、严控煤矿(场)存煤。各煤矿、各煤场的现有存煤,电厂和当地政府、煤矿(场)业主三方要及时签订购销合作协议,落实专人锁定现有煤源,要确保不外流、不外运。
六、强化生产组织。节日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的煤矿坚持生产,特别是(国有)大矿要带头组织生产,要保障电煤煤源。对节日期间推迟放假、加班生产、节后提前上班保障电煤供应的生产、经营企业,将给予加班补助。
七、加强督查督办。市委、市政府“两办”已经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两个专项督查组正在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节日期间电煤生产供应。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