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达州仲裁委员会,并成立达州仲裁委员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达州仲裁委员会组建工作。现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 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礼忠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熊明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市委老干局局长
魏雪峰 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李永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鸣强 市工商局局长
王洪波 市财政局局长
王能秋 市国资委主任
周建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钟 华 市工商联副主席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徐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达州仲裁委员会筹备的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