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第二批达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第二批达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第二批达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古遗址
1.万家碥遗址:东至州河,南至河边公路,西至西河路,北至鲤鱼沟。
2.八庙场驿道:东以机耕道为界,西以石盘顶为界,南、北以驿道边外5米为界。
3.大成寨遗址:大成寨东、南、西、北四面边缘以外10米为界。
4.鸡鸣石坝遗址:遗址东、南、西、北四面边缘以外10米为界。
5.宝盖寺遗址:遗址东、南、西、北四面边缘以外10米为界。
6.峨城寨:寨址四周边缘以外25米为界。
二、古墓葬
7.李家山崖墓群:墓群东、南、西、北外延50米为界。
8.箭口垭宋墓:土冢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9.张家山墓群:墓群东、南、西、北外延18米为界。
10.赵家岩崖墓群:东至岩边,西至公路,南至罗江镇与北外镇交界处,北至公路与岩交界处。
11.熊文诗墓:东至公路水沟,南至代得平地水井南去4米,西至罗光富自留地铁尖杉桩,北至熊仕贤牛圈。
12.郭思珍墓:东9米以郭光江的责任山为界,南8米以郭光江的竹林为界,西5米以郭光江的包产地为界,北8米以郭光江的竹林为界。
13.马三品墓:土冢东20米、南15米、西10米、北10米为界。
14.陈显勋墓:土冢东、南、西、北外延15米为界。
15.程来仪夫妇墓:土冢东、南、西、北外延15米为界。
16.黎纯墓:土冢东、南、西、北外延15米为界。
三、古建筑
17.天观桥:桥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18.永安桥:东至方斗村四组李洪元包产田(桥头),西至桥头二、三村村道公路,南至来龙关小河,北至小河漫水桥。
19.井坝民居群:东至木皮梁沟直上为界,西至花家梁直上为界,南至肖口河为界,北至后篼坪横过为界。
20.文笔塔:以围墙为界。
21.高拱桥:桥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
22.文昌宫: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23.渠县曾家祠堂: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24.蒲氏宗祠: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25.舒氏支祠: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26.李邓氏节孝坊:坊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27.塔河坝文峰塔:塔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28.王三槐故居:故居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29.宣汉曾氏宗祠: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30.江国霖故居:故居东、南、西、北外延16米为界。
31.杨氏节孝坊:坊东、南、西、北外延16米为界。
32.李氏节孝坊:坊东、南、西、北外延16米为界。
33.张胡氏节孝坊:坊东、南、西、北外延16米为界。
34.李靖垭魁阁门: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35.仁德桥:建筑本体东西引桥以外30×15米的范围。
36.姜吴氏节孝坊:坊东、南、西、北外延20米为界。
37.回龙桥:建筑本体南北引桥外延12×40米的范围。
38.林桐山文笔塔:塔东、南、西、北外延20米为界。
四、石窟寺及石刻
39.火烧坡千佛岩摩崖造像:造像四周外延16米为界。
40.乌桥千佛岩石窟寺:造像四周外延16米为界。
41.伍家岩摩崖造像:造像四周外延5米为界。
42.中山寺甬壁石刻:仪墙四周外延15米为界。
43.心安碑:碑体四周外延16米为界。
44.观音岩摩崖造像:造像四周外延5为界。
45.平政桥碑:碑亭四周外延10米为界。
46.水洞门摩崖造像:造像四周外延10米为界。
47.高观音岩摩崖造像:造像四周外延5米为界。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48.鲤鱼石红军石刻标语:东至冉茂剖的猪牛圈为界,南至冉权龙、冉启迁住房及冉茂全承包田为界,西至冉孝华、丁正方等的祖坟为界,北至冉茂兰的住房自然界为界。
49.大坎沟红军石刻标语:东至大路为界,西至张乾宗柴山为界,南至大沟为界,北至张乾宗柴山为界。
50.喻家湾红军石刻标语:石刻四周外延5米为界。
51.宝石水库:水库水面最高水位四周外延20米为界。
52.回龙湾雕楼:雕楼墙体外延10米为界。
53.乌木水库及纪念碑:水库及纪念碑四周向外延16米为界。
54.洞子沟碉楼:建筑本体四周外延10米为界。
55.犁树坪红三十三军军部旧址: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56.大石板红四方面军指挥部旧址:建筑本体东、南、西、北外延5米为界。
57.巴山魂:雕塑四周外延5米为界。
58.抗洪抢险纪念碑:纪念碑四周外延5米为界。
59.石桥毛主席语录碑:碑座四周外延3米为界。
六、其它
60.老山沟恐龙化石群遗址:在恐龙化石出土点边界四周外延10米为界。
61.桃花贡米产地:贡米产地东、南、西、北外延10米为界。
62.朱一善、朱顺珍墓:土冢四周向外延15米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