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8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突破。
到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农机作业“宜机化”条件明显改善,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现代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装备水平持续提高。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以企业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相结合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重点支持全市现代农业“9+3”产业体系缺门断档现代农机装备研发,重点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农机以及适应特色农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落实专利保护和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促进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负责。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大力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农机装备行业大力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三)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农机、种植、畜牧、渔业、种业、农产品加工等有关方面的相互配合,推动产学研推用多部门联合攻关、品种栽培养殖装备多学科协调联动,加快选育和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全面配套,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围绕精准饲喂、环境控制和粪污综合利用等主要环节推动畜牧渔业机械化装备的综合应用水平,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着力解决丘陵山地机械化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装备“短板”。以提高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围绕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和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提高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负责)
(五)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紧扣现代丘陵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油作物向蔬菜、水果、苎麻、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扩展,由种植业向林业、牧业、渔业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在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行动,将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列入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着力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创建行动。到2025年,创建1000亩以上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区(基地)10个、示范县(市、区)2个。(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负责)
四、大力提高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
(六)开展农机装备智能化提升示范。支持引进一批适用的智能化农机装备和技术,推动信息感知、互联网和智能控制等技术应用于农机装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涉农资金等渠道,对农机装备配备卫星导航、作业监测等智能终端给予专项补贴。建设“互联网+农机作业”信息化平台,推广农机远程运维管理服务。将智能采收、变量施肥播种、精量植保、智慧灌溉、精准饲喂、环境调控等智能农机装备列入专项支持计划,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中优先支持智能农机装备作业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负责)
(七)加强数字农业示范应用。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农业试点工程,开展物联网、大数据、遥感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环节的应用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开设特色农产品馆和精品店,发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休闲农业网络营销等电商项目,扶持专业化、本土化的农业电商平台。到2025年,全市建设1—3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1—3个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负责)
五、积极开展农机化共享服务
(八)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代管和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及其运输车辆通行费。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广运用农机应用程序(APP)、农机跨区作业平台,推广应用网络订单作业服务和新技术新装备。到2025年,建成“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综合服务中心3—5个。(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负责)
(九)提升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放管服”改革,按规定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农机维修网点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将农机维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明确县乡农机推广职责,配齐配强农机推广人员,提升农机推广服务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等负责)
六、切实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十)着力提高农田“宜机化”水平。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将“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重要内容,加快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机生产道路建设,着力解决田块细碎分散、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等问题,切实改善中小型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农机通达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十一)推动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推进沿江、沿河、沿库等机电提灌站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加强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提灌设施建设。开展提灌设施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示范建设,大力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设备,重点推进智慧灌溉落地现代农业园区。到2025年,新建改造提灌站300座,保障常年机电灌溉能力135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负责)
(十二)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加强县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农产品产地烘干存储及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设施农业建设范围。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七、积极落实扶持政策
(十三)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给予补贴。对购置或租赁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助。积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大马力、复合型、高性能以及适合丘陵山地的农业机械等实行累加补贴。对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所需的机具优先列入国家购机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推广使用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手机APP申请和审核、物联网监控“三合一”平台,优化补贴政策便民利民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达州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十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政策,支持开展农机科技创新攻关、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农机装备智能化提升示范、农机推广服务、数字化示范应用、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建设等。加大县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和市、县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机化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支持范畴。按国家规定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农业机械耕作服务增值税优惠,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农机新型服务主体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农机装备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和信贷担保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选择重点农机品种,支持开展农机保险。(市财政局、达州市税务局、达州银保监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八、加强人才培养和组织领导
(十五)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统筹用好涉农项目政策等方式,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经费保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工作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5〕123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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