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四城同创”工作,改善市容环境秩序,今年5月起,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辖区政府,对中心城区各烧烤、餐饮大排档及“骑门摊”、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
整治行动中,依法采取措施,暂扣了部分经营者和摊贩违法行为涉及的帐篷、秤、桌、凳等物品。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到我局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为妥善处置以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请上述暂扣物品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通川区文华街72号)接受处理(联系电话:0818—2120942)。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上述暂扣物品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