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荐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通知》(川民宗委〔2019〕68号)要求,根据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拟推荐对象如下:通川区西城街道红旗路社区、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大窝村。
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推荐对象如下:通川区民族小学校、大竹县清真寺、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宣汉 中学。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15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达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818—2122399
传真:0818—2388843
邮箱:83753763@qq.com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36号
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达州市委统战部 达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