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好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强化业务学习、规范受理、严格程序、证据审核和文书制作入手,高标准执行《办案规则》,全面提升仲裁工作实效。
强化业务学习。组织仲裁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通过对新办案规则进行逐条研读讨论和新旧规则对照的方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并结合调解仲裁工作实际,对新《办案规则》实施将引起的仲裁操作具体变化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及时应用。
强化规范受理。属于劳动人事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做到应受尽受,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的请求,及时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节省申请人的维权时间。
强化办理程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全部上线运行,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对事实比较清楚、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启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并以调解为主,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文书制作。严格按照统一的文书样式,首先由仲裁员草拟文书,再交由其他工作人员对语句运用和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校对,最后交由领导签发。在制作裁决书中做到事实清楚、说理透彻,分析推理切合实际,适用法律得当准确,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王焕 田乙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