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大竹县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完善项目监管机制。出台《大竹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大竹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严格实行扶贫项目管理、项目公告公示等制度;项目竣工后,严格实行乡村初验、县级复验等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可靠。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强化资金全程跟踪。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及时向群众公布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全面实施财政监督。制定2016-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每年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扎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检查。从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期整改落实,筑牢资金使用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