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严防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相关工作。10月30日至11月4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成立6个督查小组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一是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否落实属地责任对工作有安排、有经费、有培训。二是检测室是否正常运行、日常巡查是否到位等。三是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记录档案、依规开具合格证是否落实到位。四是农资门店实时记录购销台账记录是否全面、是否有国家禁限用农药等。
检查发现,个别乡镇工作经费未落实、生产档案记录不规范、合格证开具进度缓慢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了督办函,要求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限期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