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李平、刘学俊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 关于李平、刘学俊不动产的继承公告李平、刘学俊现有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琦云西路南侧三星花园4号楼2单元4楼1号,川(2017)不动产权第0000848号。该幢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刘学俊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李平、李玲、李洲共同继承。现李玲、李洲自愿放弃该套的继承权,由李平一人继承。根据申请人李平、李玲、李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24959.html 2020-03-19 16: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