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庙坡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易地搬迁户在验收后私自增加住房建筑面积和修建辅助用房的通知
  • 庙府发〔2018〕53号 庙坡乡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易地搬迁户在验收后私自增加住房建筑面积和修建辅助用房的通 知 各村委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市以工代赈办关于易地搬迁户面积相关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农村易地搬迁户在新建验收后,确保住房保持原貌和面积不超人均25平方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三年度的易地搬迁户,在住房验收后,严禁易地搬迁户私自增
  • http://www.wanyuan.gov.cn/xxgk-show-59102.html 2018-11-05 14: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