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 因下列被鉴定用人单位逾期未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我局以邮寄方式送达,因拒收未能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下列被鉴定用人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橄榄路346号412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公告送达表(用人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公告送达表(用人单位
  • http://www.kaijiang.gov.cn/xxgk-show-77557.html 2025-04-14 15: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