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的意见(已失效)

  •  宣府发〔2014〕2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根据省人口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生厅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的通知》(川人口发〔2013〕26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的意见》(达市府办﹝2014﹞51号)精神,结合宣汉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提出如下意见。一、落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69420.html 2014-12-14 20:50:08
  • 宣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已失效)
  • 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和《达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规定,结合宣汉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宣汉县行政区域内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69426.html 2014-12-14 21:01:51